【转载】美国金牌华人地产中介深陷税务泥潭

来源: 2017-01-26 13:29:4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北京人林凡 (化名)也算是少年得志的成功人士。 十几年前从国内名校新闻专业毕业后, 赴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攻读研究生也算一帆风顺。 然而,他深知新闻专业基本上被美国人把持, 外国人很难在此领域做出一份事业。 因此,毕业拿到绿卡后, 就在德州考了房产中介执照, 转行做起了房产中介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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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后, 房地产市场不景气, 房价下降很多, 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者, 尤其是中国投资者。 再加上德州房价便宜, 房子又新, 不少中国投资者趋之若鹜。 在这个大环境下,林凡凭着自己广阔的人脉和出色的服务把房地产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短短几年,他卖了数百套房子, 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中国的客户。 林凡在当地成了名富其实的金牌经纪人, 赚了个盆满钵满。 正当自己的房地产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 林凡却遭遇了人生的“滑铁卢”, 他收到了美国国税局 (IRS)的审计通知函。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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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林凡的大多数客户买完房子后, 就回到中国去了。 林凡就帮助这些客户打理房产, 包括: 买房, 找租客和收租金。 由于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 林凡认为这些中国客户没有美国国籍和绿卡,也没有社会安全号码, 就没有提醒这些客户每年需按时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这些租金收入。
林凡收到审计通知函后, 觉得自己十分冤枉。他仅仅是个代理人的角色,每月的租金都按时转给了房产主人。 房产主人没有按时申报租金收入, 和自己根本没有关系。 因此他没有给予美国国税局问询函足够的重视, 工作一忙,就忘记处理了。
哪知道, 几个月过后,美国国税局居然把他告到了税务法庭, 并且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和资产。美国国税局对林凡的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审计, 发现他作为物业管理代理人, 没有完成美国税法规定的对租金收入代扣代缴和相关申报工作, 向他开出了 230万美元的巨额罚单。 这个数目是由他管理所有物业的累计租金毛收入的30%再加上利息和罚金计算出来的。另外, 美国国税局还威胁可能会对他提出刑事诉讼。
这下可把林凡吓坏了。 他立即重金聘请了专业的税务律师和税务师团队为他辩护和应对。 他非常后悔, 当初如果知道这些税务法规, 就不会现在陷入这个法律泥潭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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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此咨询了有关的美国税务专业服务公司。专业人士说,美国税法对外国人购买美国房产的税务申报有具体规定。 任何房地产专业人士, 只要经手过房产的租金收入, 即使没有与房产主人签署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 也会自动成为代扣代理人(Withholding Agent)。如果房产主人没有做过特别的税务规划,代扣代理人应该预扣代缴租金毛收入的30%并向美国国税局及时申报,否则将被要求支付应该代扣代缴的税款,加上利息和罚金,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