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的地址问题

来源: 2016-11-19 17:30: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回答不聊天。

不管开什么公司,哪怕是皮包公司也要登记注册具体地址,如果不在外面租用一个铺面,很多人会把公司注册在自己家里的地址。和房客签约可以不用具体地址,就是我建议过的开一个p.o.box地址,房租直接寄到这里,这样可以避免把自己家里的地址暴露出来去。

当出现纠纷,比如驱赶房客,信箱地址是不适用的,首先三日通知的落款就必须是具体地址,望文生义也知道信箱地址不可以,因为通知上会写三日之内的某日午夜之前,房租没有送到,将启动驱赶程序,理论上讲,午夜前一分钟把租送到就可以,信箱地址无效。

真有驱赶房客的事情发生,无非就是自己提刀上马,或者是请律师代劳。一切事情都交给律师去做,包括三日通知,什么地址都不需要,律师会处理。新微弱地主最初遇到牵扯到法律法规上的事情最好别自作主张,找律师要找专业的,南加州这里专业律师赶人不超过一千块钱,需要出庭的话加$250。专业律师知道自己做什么,稳,准,狠!不给房客喘息的机会和回旋的余地。动作快,一切走程序,三到六个星期可以搞定。自己单打独斗往往会磨磨唧唧,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最大的问题是尺蚓穿堤,能漂一邑,哪怕是细微差错也可能前功尽弃,要另起炉灶。而且你会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老太太走冰场,铤而走险!

但是,绝大多数的问题不需要走到赶人这一步,三日通知就可以解决。那么,地址写什么要自己想办法,你可以给另一个出租房子的地址,当然,这个房客是长期好房客,和他们打个招呼,配合一下,也可以写你的工作地址,特别是几个人的小公司地址,实在不行就只能写家里地址。

很多事情要防患于未然,从找房客,查信用,到签约,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将来的麻烦,签约问题以后会写。我在这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就是因为很多人事情没有发生而觉得不以为然。有些事情做错了可以吸取教训,有些事情跟本就不能发生,有句话叫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不反对广交善缘,但是房子和房客就像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房子搬不走,房客是过江之鲫,行色匆匆,且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地址都不应该给,还请到家里未免风险太大。

真坏人并不可怕,怕的是假好人。遇到真坏人无非两个办法,你要是有薯老爷的本事就荷枪实弹,拔刀相向,凶猛斗狠。没本事就跟我学,认怂,惹不起躲得起。你要是遇到的是假好人,就是有柠大侠的满腹经纶也会头痛不已。

小心谨慎,自然无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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