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好学区有自住房,30 fixed at 3.375%, 不到50万的贷款, 最近几年升值了。 在DC以前的房子现在出租,离大学很近但是学区不好。 这套DC的房子还剩20多万贷款,出租2000多, 30 fixed rate at 4%。有银行的人建议应该从自住房refinance出更大的Loan, 然后还清DC的房子贷款,因为自住房的贷款会比投资房的贷款利率低。 可是我们自住房的利率是3.375,是30 year fixed的最低点了吧, 如果refinance之后, 用更高的利率去借更大的贷款,即使比投资房的4%低,可是如果自住房的利率比3.375高了,应该也不合适这么做吧?
想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地主或贷款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应该从自住房借出钱去还清投资房吗?还是应该only refiance 投资房,把利率降低下来,不知道现在dc那边的投资方利率多少? 低到多少值得再做一次refinance呢?
想听听大家意见和经验,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