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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唱法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个字都要求字正腔圆,字头咬得很紧,吐字归音非常模式化。然而这个特点在演绎流行作品时并不是件好事,因为每个字都咬得清楚会打断歌曲流畅性,很多民歌歌手在唱流行作品时都存在这个问题。其实,这也是汉字相对于一些拼音文字在演唱中劣势的地方。比如英文,有连读,有吞音等等,这样会让句子中的词与词之间非常连贯。
很多人觉得王菲早年的演唱与之后相比非常违和,除了唱法的改变外,关键的一点就是咬字。王菲的童年也是在民歌环境中,因此她早年的演唱也存在这个问题。不过这一点在之后的演唱中几乎完全抹去,因为王菲在香港接触了大量英文作品,尤其是Cocteau Twins。Cocteau Twins的主唱Elizabeth在演唱时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对歌词咬字的弱化几乎到了极致,让声音像器乐一样融入作品中。王菲把这一点引入了她自己的演唱之中。举个例子,王菲在1996年发行了专辑《浮躁》,演唱《分裂》时,主旋律部分的咬字已经如蜻蜓点水般轻盈了,然而最有意思的是她配的一句和声,多年来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一句呓语,最近在翻看歌曲评论时才知道其实是有歌词的。最极端的是《哪儿》、《想象》、《野三坡》三首,干脆一句的具体歌词都没有,完全凭声音诠释音乐情绪,这对种形式对歌手的声音表现力要求极高。2006年,龚琳娜也采用了这种形式,展现了强大的声音表现力,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歌曲《忐忑》。
我认为龚琳娜最好的Live是《相思染》。在对这首作品的演绎中,字与字之间的衔接相对连贯,尾音空灵婉转,加上悠扬的无词哼唱,时而涓涓,时而汹涌,非常动人。相反,她在演唱王菲的作品《致青春》时,由于乐句中的歌词字数相对较多,民歌式的咬字在歌曲表现中显得非常违和。打个比方,如果有人说话时在每个字前都起个范儿,肯定会让别人觉得不自然。因此,在演唱流行歌曲时,“对话”的口气往往要比“朗诵”的口气更有感染力,听众会更容易将自己代入到歌曲的情绪中,我想这也是当代流行音乐相对民族音乐受众更多的原因之一。
还是那句话,字正腔圆不一定是好事,这会让听众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歌词上。其实一首音乐作品有很多有意思的地方,曲调,节奏,配器,编曲等等,它们需要共同作用才能构成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就像有些人英语不好,却喜欢听英语歌,原因就在于此,他们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歌词以外,歌手的声音对他们而言就像是一件乐器,与歌曲融为一体。我想说,周杰伦的成功与此也有或多或少的关系……
脱离作品谈唱功其实没什么意义,歌手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决定了他们的诠释方式,见仁见智吧。龚琳娜和王菲在各自领域做出了自己的成绩,这是值得所有热爱音乐的人为之赞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