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史上的今天】 1945年7月4日 新华日报报道敌伪毒化华北情况

来源: 大海龟 2015-07-05 20:33: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04 bytes)


今天是7月4日,1945年的今天,《新华日报》登载了敌伪毒化华北的报道。内称:现在全华北经营伪禁烟局开设的土膏店共1395家,售吸所共1308家。这是抗战期间,日本在中国大肆推行毒化政策的一个缩影。 
 
  早在九?一八事变前,一些日本人已在中国东北进行贩毒活动。1933年,日本关东厅公布了“鸦片专卖法”,并成立了“鸦片专卖公署”,使鸦片的种植、经营、吸食合法化。 
 
  中日签订“塘沽协定”之后,天津成为日本在华北地区推行毒化政策的大本营。日军以天津、北平为重心,在华北地区大肆贩售鸦片等毒品。当时为了诱使更多的中国人吸食毒品,日本人还设立了“花烟馆”,使烟馆成为吸毒和嫖娼的混合场所。 
 
  1937年11月日军进入山西,更加大肆在晋北、晋中、晋西南各地的占领区和铁路沿线种植鸦片。1939 年, 晋北各地区共种植罂粟一万余亩, 产鸦片 170500 余两。1940年, 大同、阳高、天镇、怀仁、山阴、朔县、浑源、左云、右玉、平鲁、广灵、灵邱等 12 县, 共种罂粟十六万余亩, 产鸦片129655两。各地烟铺林立, 大量销售鸦片及料面、金丹等毒品,人民吸用鸦片者众多, 甚至9岁以下的儿童也有出入烟店的。 
 
  日军的毒化政策也使华北各抗日根据地深受其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地居民与日本侵略者展开了一场反毒化的生死较量。当时在各根据地内,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内外结合的禁毒措施。外线禁毒,主要是由岗哨、税卡、公安局检查站等边防机构完成,对毒品贩运进行查禁。内线禁毒,由各区的地方税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各县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门执行。 
 
  为了肃清根据地内的毒品犯罪, 粉碎日军的毒化阴谋, 保卫边区人民的身心健康, 维护边区政府的声誉, 争取抗战的胜利,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制定和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毒品治罪暂行条例》、《晋西北禁烟治罪暂行条例》、《陕甘宁边区查获鸦片毒品修正办法》等一系列禁烟禁毒法规,有效地遏制了根据地内的各种毒品犯罪活动, 有力地打击了日军对华北的毒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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