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5年前滥用职权获刑 其伪造文书至今仍有效

来源: 北大书同李西平 2014-10-30 03:06:2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4960 bytes)

法官5年前滥用职权获刑 其伪造文书至今仍有效

法官渎职 受害人买单

 

    2009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官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然而,法官锒铛入狱后,其伪造的法律文书至今有效,导致河南省登封市一土地使用权被拍卖9年后,所有权是谁的现在没有定论。

    经调查,这位法官在合法拍卖土地之后,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土地回购款”300万元人民币,并将其中130万“用于购买字画、消费、或转借他人”。这笔被法官挥霍的钱财,法院却要求由受害方来承担。而当年从法院处拍得土地的登封人赵天才在7年当中,通过两位办案法官的要求,为当年伪造法律文书的法官补上了130万的账目。但即便如此,还是没能够获得当年自己拍卖所得的那块土地。

    当年,赵天才260万拍下来的土地,现在已经价值千万了。

 

    没告知 土地被拍卖;买了地 不给办过户

   

    1999年,登封市煤炭外运公司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败诉,因无财产可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分离出去的登封石材总厂追加为被执行人。石材总厂原法人吴剑锋(已逝)的妻子说:2005年,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郑州中院将其土地拍卖。

    据吴剑锋的妻子讲,从一开始到法院执行,他们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知道被通知让清空场地才知道自己的石材总厂成了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吴剑锋没有接到任何的裁定书或者公告之类的文书。

    当时,登封人赵天才在看到报纸上公开刊登的拍卖公告之后,以260万元的价格竞买了这块19600(后被变更为1704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此间,他看见郑州中院在石材总厂贴出了拍卖通知。

    赵天才接受采访时表示:拍卖以后,中院才下了这个公告,清理场地。拍卖以后,中院还下了个函,登封市人民政府也下了下了一个函,让过户这个事。

    以为“从法院手上买地放心”的赵天才却遭遇过户难。“因土地变更等问题”,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予办理过户。2006年,在没有结案的情况下,郑州中院执行法官杨建勋将此案“执结处理”。

 

    回购款进个人账户 法官私吞伪造文书

  

    在法官杨建勋“执结处理”之后,厂长吴剑锋找到办案法官杨建勋,表示愿意将被拍卖土地回购,“请其从中撮合”,并把300万的回购款,打到了法官的个人账户上。该法官将其中130万“用于购买字画、消费、或转借他人”,剩余170万汇给竞拍人赵天才(赵天才2010年将170万退回),并“私自为石材厂吴剑锋制作了撤销赵天才买受土地的裁定”,将原拍卖撤销。此外,还伪造了一份暂停执行的通知下发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郑州高新区法院以渎职罪判处法官杨建勋4年有期徒刑。据当时案件的代理检查员回忆:他们当时是办公室管章,章是提前盖出来的,所以章是真的,但是为什么说他是伪造这份东西呢,就是办公室不知道这是啥情况盖的章,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也不知道什么内容的情况下盖的。他是通过他的一个书记员打字打出来的,证明这份是他伪造的文书。

    竞拍人赵天才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那份伪造的通知一看就是假的,“当时我一看这个通知就是假的,我说这个“监督”的“监”字是个繁体字。法院的行文从来不会出现这样的繁体字,法院行为是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纰漏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郑州市中级法院’,连‘人民’两个字都没有。”

 

    法官入狱 伪造文书无法撤销

   

    办案法官被判刑后,赵天才再次来到登封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按照原拍卖程序,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该法官伪造的那份要求暂停过户的文书,仍然有效。

    登封市市国土资源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该土地确实准备拆迁了,但是郑州中院此前下发的一份“暂停办理”的通知虽然是伪造的,但没有被法院撤销,因此仍然生效。既然拍卖工作完成,又不让过户,法院就得有个自圆其说的东西。这份“暂停办理过户”的通知虽然是当时的法官杨建勋伪造的,但它是通过工作程序下的这个东西,但是没有通过工作程序给解除这个东西。如果过户工作继续的话,法院就得出具一个废除此通知的要求。这毕竟是法院的章,不是自己刻的。

 

    假文书 “暂时”没办法撤销

  

    而对于这样一个带着法律效力印章的假文书,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却迟迟不予以撤销,为什么呢?郑州中院执行庭庭长高志强说,撤销必须经审委会开会决定。然而,这份假文书下达于2008年,在5年多的时间里,郑州中院的审委会却迟迟没能开会将其撤销。高志强庭长对此给出的理由是:审委会没下结论之前,绝对不能撤。

    对于一个明摆着是伪造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能撤销呢?高志强说:“所有案件,我是后来接手的案件,我做善后工作,对前面的工作需要咋做,整个案件要审委会做个结论性的东西。要不然下一步,无论向哪方面走,都没法走。”在他看来,虽然赵天才的拍卖行为合法,但对于石材总厂来说,拍卖未被告知,拍卖程序不合法,因此目前这块地属于谁并不确定。

    在被问到“然后怎么办”时?高志强说:“我现在没法告诉你,因为现在没有结论,赵天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他是没有错的。现在要么向前走要么向后走。”

    他嘴里所谓的“向后走”,就是撤拍。也就是说赵天才这许多年的时间,花费的金钱全部付之东流。另外,那块地已经从260万,价值千万了。

 

    竞拍人替入狱法官补窟窿

   

    2005年到2014年,整整九年过去了。对于这块地,赵天才已经等了将近十年时间,如果说撤拍,那他是绝对接受不了的。接受采访时,他说郑州中院后来接手案件的两位办案法官,要求自己:只要替杨建勋补上130万被挥霍的账目,就能过户。20116月,赵天才将130万打入郑州中院账户。这样,受害者替渎职法官补了窟窿。但那块地就是杳无音讯,不但当年的260万无影无踪。就这样,他又搭进去130万。

    130万作为弥补当年入狱法官杨建勋花掉的石材总厂厂长吴剑锋打到他个人账户里,后又被他用来“购买字画、消费或转借他人”的窟窿。为什么法官贪墨的130万,要竞拍所得人来填补呢?据赵天才说,郑州中院后来接手案件的两位办案法官:高志强和张百勤,建议自己:只要替杨建勋补上130万被挥霍的账目,就能过户。

    然而,过户的承诺再次落空。目前,因少林大道整治工程,该地块面临拆迁,权属纠纷激烈。因法官渎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高志强庭长称,造成此结果是渎职法官杨建勋的个人行为。

 

    郑州中院:该你的钱退给你!

    对于赵天才支付的各种钱款,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庭长高志强称:该退给你的钱退给你,不该你付的钱我们补给你。

    2005年到2014年,这样一个案子拖了九年时间。高志强庭长却表示:“没人拖你呀,是杨建勋造成了现在这种状况。谁负责啊,他已经被抓起来了,被判刑了,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谁拖着你呀。”

    一块近2万平米的地块,在9年时间里,已经增值十余倍。而这一切,竟然都是因为法官的渎职行为所起。如果郑州中院因没有告知该地块原法人而撤拍,竞拍人的损失,该如何赔偿?如果土地依法过户给竞拍人,原法人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杨建勋以办案法官的真实身份,使用法院的真实印章,出具了法律文书,竞拍人和被执行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所谓的“伪造文书”,是真实的,是代表法院的行为。

  而从司法机关公信力的角度讲,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乃至整个法院系统,又何尝不是受害者?法官渎职造成的孽债,到底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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