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调观众胃口,长于作态小伎俩,无知于大格局。根本基调不成立,其它都站不住脚。
1,在姐妹之间争执中意外死亡,最受伤害的是亲情要受煎熬,不存在犯罪成分,是误伤人命里最轻等级,其罪名比开车误伤人命都要轻。判与不判都是个问题,谈什么要做几十年牢,这不是瞎扯呢嘛。
2,居然把误伤致死的亲女儿亲妹妹扔到荒野抛尸,是对死者极大不尊重,此等罪名才是犯罪。试想那个做父亲的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个当姐姐会这样对待自己关心的妹妹?
3,拉男主垫背属于栽赃嫁祸,这是刑事犯罪。动了真情就能给漂白了?如果如此是不是真实世界里每个栽赃嫁祸的人事后都可以说句我爱上他了就可以获得情感分?太搞了吧?
4,头几天还以撤资栽赃嫁祸为方式往死里整一个人,几天后就以为女儿说喜欢上了就可以说把女儿嫁给他?
疯了,啥破烂玩意儿。
为这种无基本常识的剧叫好,观众都肿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