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钱都是他出的呀,为什么转眼就被分了一半?作为唯一创始人,难道不该有绝对控股权?林拜如果作为合伙人加盟,是不是该先投资一些呢?不投资上来就拿30%,正常吗?贾衣枚的贡献不比其他人多,单凭个老板女朋友的身份就该多拿?那何谓在商言商?只是好奇具体该如何操作,没有挺谁贬谁的意思。
这个分配比例是不是该参考当初投资了多少?如果贾衣枚要10%,林拜30%,郑秋冬50%,其余10%,我觉得对郑也不太公平,最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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