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TIP - to insure promptitude,其实就是给点小钱争取更快服务。19世纪美国富人去欧洲旅游,看到给小费行为觉得很酷,就把这个习俗带回美国,显摆自己也是上流社会的。
在美国关于小费的争论,过去两百年一直没停。反对派主要观点是,小费代表了奴性制度,对服务人员不公平。给小费是“进口的恶习”。哈哈,不少人以为“欧洲本无小费,风气都是被美国游客带坏的”,其实正好相反,是欧洲小费文化带坏了美国。不过呢,“带风向”的倒的确是美国游客。好玩吧?
20世纪初,美国六个州(威斯康星,伊利诺斯,爱荷华,内布拉斯加,田纳西和南卡)试图立法禁止小费,可惜没能通过。此后虽然顾客和服务员一直在抱怨小费制度,但再没人试图立法来改变这个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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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学术界的小费历史。加点我自己的观点:
跟一两百年前不同,如今给小费,没人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看轻服务人员”,给小费也不是为了炫耀显摆。众所周知服务行业的人拿着最低工资,小费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所以才形成了小费这个风俗习惯。希望这点没有异议。
在欧洲该不该给小费?现在法国总理都公开号召大家多给小费,国家也取消对信用卡小费的征税,因为不这样做,餐饮业会垮掉。这样看来,“小费恶习”成了服务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了。所以所谓的“最低工资也是工资,服务员没什么技能,不配拿更多的钱,有本事去换工作。。。”等理论行不通,因为餐馆倒闭,于国于民都是最糟糕的事。
如果认为“小费制度”是罪恶的,那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立法禁止小费,而不是不给小费。如果所有餐馆能在菜单上明码标价,另加 5%,10%,15%,18% 服务费;所有酒店能在房价上标明另加5% housekeeping gratuity fee,我会举双手赞成,这样顾客可省心多了。问题是,不是所有餐馆都敢这样做。其实越高档的连锁餐馆酒店越敢明码标价服务费,比如老朽晒的餐馆账单;而中、低档服务业 99% 不敢。为什么是这样?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新加坡网友指正,老朽账单上的10%,是政府为了杜绝消费乱象规定必须加十成服务费而不可以另收其他费用。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可惜很难在其他国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