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2条只适用刑满释放人员,第39条均为被判刑罪犯。第40条也是罪犯,由监狱和看守所单独关押。第38条为基层单位帮助教育。哪一条都没有为“教培中心”开绿灯。
未经司法审讯就拘留关押的法理依据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