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追杀孙维是否正义?

来源: 朱头山 2024-01-08 10:29:3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299 bytes)

关于朱令案,很多人抱着消费的心情蹭流量,如有人说为朱令案扩大影响做了很大贡献的贝志诚是嫌疑犯,纯粹是胡说八道!

这个案件二十年间反复在中国的流量头条上出现,情况已经很清楚了,孙维就是罪犯,只是在官方的包庇下,得以免罪。但她并不消停,反而对民间对她的指责,愤愤不平,不时起点波澜。据说还在不同马甲下,骂朱令是猪头!这激起了民间的愤怒,这次朱令之死,让这种愤怒达到一个新的高点,有人人肉出孙维在澳洲,澳洲华人有向政府请愿,要求将孙维驱逐出境!有人甚至扬言追杀她!

身处西方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人,有人不相信官方会公开包庇罪犯。但我的切实经历说明,中国的法律基本是形同虚设,有权的人或单位,欺男霸女,杀人越货,一点事没!

不管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审理,中国的法庭就是关系大战。律师的辩才倒其次了,法庭辩论只是个形式,律师的好坏主要在于他和法官的关系。对当事人来说,就是比关系比钱了。我在中国时,有个发小犯了事,求我找检察院的同学,经历了一场官司,也算有了hands on experience。

发小开着车载了一些朋友到一个地方,哪知这些人是去寻仇的,拿刀砍了仇家的手,扔在火锅里(情节和最近看的一部台湾电影类似),当时是很轰动的案件。发小的性质可大可小,这就靠检察院的人怎么定了。我的同学是检察院政治部的,不是直接管,于是找到负责的人,吃喝唱洗嫖一圈,那人满意了,直接说,你这事最多可以做到缓刑,但我也得打点,于是张开两只手,意思是一万(那是90年代,也不少了)。

以后这场官司打了半年,发小先后花了三万,总算搞了个三年徒刑,缓刑三年,虽然留了案底(有犯罪记录),但不用去坐牢了。发小还只是个小从犯,就出了这么多钱,那些主犯就看其运道了,没钱没势和有权有势的,判决的结果绝对不同的。这还是判刑阶段的,即使坐了牢,也有套路:监狱里有立功减刑的名额,背后比的也是关系,最近轰动的昆明孙小果,判了死刑不但活着出来,出来坐不改名还叫孙小果,把以前的苦主一顿揍!

权贵呢,也得靠山硬,否则也会死!靠上了周永康的四川富豪刘汉,和北京富豪袁宝璟杠上了,抓住袁的一个事,把袁一家四兄弟满门抄斩,袁出400亿买命而不得,人财两空;斗转星移,几年后周永康下台,刘汉一家也是满门抄斩,人财无踪。袁刘肯定都有罪,但如果有个独立公正的法律体系的话,两人的结局都不会那么惨!

如果和一个单位杠上了,那更惨。我前几年和以前工作过的军队因为房产的事发生冲突,单位勒令我交出以前付过钱,有文件说明是购买的可办房产的房子。部队的人开始在门前贴封条,赶走租客,在没人的时候,将火表和水表取走。军人们穿着军装,在半夜敲门,要求住客搬走,否则就呆在那儿不走。好多租客被吓走了,部队就占了房子,换了锁。我的房子幸好是租给亲戚的,我就许诺不收房租,只要他们帮我守住!幸好这位亲戚是胆子挺大的人,真的帮助我,在这种恶意骚扰的情况吓,一直坚守阵地。

我写了信给部队,要求通过法律解决,如果法庭判决我必须搬,我就马上搬。部队的人回答说,什么法庭不法庭,叫你搬你就得搬!我说,那搬出你给什么补偿呢?他说,还要补偿,你占了军队的房子那么多年,没向你要钱就算客气的了。我说,我是花钱买的,这笔钱在90年代可以买下类似的商品房,我们有合同的!他说,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如果再不搬出,我们就强行进去,还要你支付占用这座房子20年的租金,我们是组织,你不要螳螂挡车,不自量力!

我想打官司,根本没给我打官司的机会,没有律师敢接受,也没有法院敢受理,没有一个媒体敢发表消息。就是他们来砸门骚扰,我的亲戚报警,警察也不来。

军队的人每天来闹,这些兵说,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房子闹到手,可以立功。有个老先生和他们吵,说我身体不好,出事了你们要负责的。军人说,出事了你是和人民军队作对,死有余辜,我们要死了,还可以当烈士。我拿着工资,就干这个事,没警察敢抓我,你能怎么样?你看,中国军队的这种嘴脸,要打到台湾,台湾人可要遭殃了!

终于出事了,有位先生气不过,和来闹事的军人打斗,结果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送到医院后死了。这事闹大了,但所有的报纸,媒体都不敢登,公安也没有立案。那位先生的家属把视频给我,我在国外登了,可能短时间传回国内了。同时,我们联名给中央军委,杭州市委,浙江省委写信,死者家属跪在军区面前喊冤,终于,这件事件有了转机。这些军人不来了!整整几个月的安静日子后,传来消息,军区清房办取消,也就是说,这次清房结束了。但那位死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我们的财产精神损失也更不用谈了。

后来我和国内的朋友说起,他们说,幸好和你作对的是军队,毕竟还隔着地方部门一道墙,不是直接执法者。如果你得罪了公安之类的直接执法部门,那弄死你也就抽一支烟的事,你看王立军杀了个外国人,如果不是和薄熙来内讧,那个外国人死了也是白死。一个公安局长级别的人,弄死一个人比杀只鸡都容易。

这件事后,我真的感到在国外给人的安全感,连我一直很爱国的儿子也震惊了,怎么有这么无法无天的地方。美国为什么安全,就是独立的法制,天皇老子,世人皆曰可杀的人,都有法庭的一席之位。这是一个公正的系统在背后工作,你不用去送钱,找人,想法子在媒体上露头,你大概率会得到一个公平的对待的。如果碰上我这样的事,一个政府部门私闯你的房子,你是绝对会赢的。要在中国实现这种安全感,不是制造轰动新闻,一个冤情闹大了是不容易的,而且很容易被政府压制,就像徐州铁链女那样,一压就压住了。

朱令的事,既碰上有地位有关系的罪犯,又杠上单位(清华大学,协和医院),本来连消息传出去的可能都没有。多亏各方努力,这件事闹大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牵涉面也整大了,如负责该案的公安局,对此发过话的领导,如果翻案,就不是孙维一个人的事了。于是,让孙维远走高飞,是各牵涉方的共同利益。这件事在海外,发帖还比较容易,但在国内,肯定属于严控范围,慢慢地,也就像我上面讲的房子的事一样,消失于无形,就像没发生一样。

但如此,正义就得不到伸张了!因此,民间出于义愤,在网上人肉,威胁网暴孙维,似乎成了唯一可以伸张正义的方法。也就是,如果法律无法提供正义,那就让天道来提供吧!让她时刻在阴影下生活,时刻害怕被人谋杀,走到哪里就如有朱令的英魂随身,这也是一种报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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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令郎怎么会那么爱中国?-:)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8/2024 postreply 15: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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