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京大屠杀很快被列入教科书中。1950年胡华编写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作为高中暂用课本,讲述了南京大屠杀的死难人数和日军烧杀淫掠的暴行。1956年,人教社组织编写的《高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也对大屠杀做了简要介绍。1962年出版的《十二年制学校初级中学课本中国历史(试教本)》中描写更为细致:“日本侵略者到达的地方,大规模屠杀我国人民,侮辱我国妇女,烧房屋,抢财物,到处是火海,到处是血海。日军占领南京以后,展开了疯狂的大屠杀。南京的和平居民,有的被当作练习射击的靶子,有的被当作拼刺刀的对象,有的被浇上火油烧死,有的被活埋,有的被挖去心肝……敌人企图用野蛮的手段征服中华民族,镇压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敌人的凶恶残暴,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无比愤怒。”
1963年5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其中标明“日本侵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在教学大纲中对南京大屠杀提出明确教学要求。不久“文革”爆发,我国中小学教育陷入瘫痪,各省、各地自编教材。这一时期的历史教科书,以阶级斗争为主线,但仍有部分教科书提到南京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