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易录》69

来源: 京都静源 2016-08-16 08:50: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48 bytes)

公用射隼  

《解卦·上六》:“公用射箪于高墉之上”。《旅卦·六五》:“射雉”。言射者,王公之谓也。《殷契粹编》九二八:“王其射翌日戊亡□禽吉”。又见八一:“癸酉贞射□以□用自上甲”。杨树达先生《卜辞求义》以射即射牲。《缙寿堂所藏殷墟文字》九之二:“其射二牢击伊”。与此行□祭贞射正可互证。《周礼·夏官·射人》:“祭祀则赞射牲”。又《司弓矢》:“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上言射,下言禽,亦可证也。故《巽卦·六四》有“田获三品”,《解卦·九二》有“田获三狐”,不言射者,四与二,非君位也。故其取象亦不取上。两汉言爻等,不为空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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