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定淮:港政改須中央主導

来源: qiubit 2014-12-11 00:34:03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897 bytes)

「佔中」行動持續兩個多月,給香港社會造成巨大影響,「佔中」人士卻冠之以「公民抗命」的招牌,企圖為這場違法的社會運動披上「合法的外衣」,蠱惑大眾。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教授在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香港已經是公認的法治社會,有著良性的法律制度基礎,特區政府依據良性制度和法律推進特首普選的舉動具有完全的正當性,「公民抗爭」的說法並無合理前提。他表示,在「一國兩制」政策框架下,香港的政制發展一定要在中央主導下進行,這是中央與香港的政治關係所決定的。事實上,中央一直積極推動香港發展民主,而香港是利益多元的社會,在政制發展問題上存在爭議在所難免,但解決爭議需要遵循一定規則,「佔中」作為一種違法行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治。 ■香港文匯報記者 熊君慧、李望賢 深圳報道

張定淮指出,中國是一個高度集權的單一制國家,對於一個地方區域的政制發展問題,中央是具有毋庸置疑的主導權的。香港基本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法律,其政制發展必須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內進行。這也是尊重香港法治傳統的基本做法。然而,香港的反對派卻費盡心機提出以《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作為普選依據的普選才是「真普選」的論調,並以「佔領中環」作為手段來脅迫中央,這不僅是刻意挑戰香港基本法權威的行為,而且是嚴重無視中央和香港的現實政治關係的舉動。

歷屆領導人均堅守基本法

張定淮指出,中央對香港發展民主政治一直十分支持,當香港作為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行將開始運行時,許多港人擔心中央政府可能出現習慣性的過多干預。為了消除港人的擔憂,中央歷屆領導人無不以「嚴格按基本法辦事」作為自己的「口頭禪」。這不僅是向世界重申中央政府信守莊嚴承諾的決心,更為重要的是要打消港人心中的隱憂。

而正是基於「一國兩制」的長遠目標考量,早在24年前,中央就集思廣益在香港基本法中明確了未來香港政制發展的方向和步驟,包括三大原則,一是均衡參與,二是循序漸進,三是符合香港社會實際。

不能讓「對抗中央」者當選

雖然香港基本法已有明確規定,但香港社會仍出現了圍繞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方式的爭論。張定淮分析,表面上這是一個是否遵守香港基本法的問題,但其實是一個香港反對派是否真正願意正視中央和特區之間十分明確的政治關係的重大問題。

他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在對提名方式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中央只有嚴格按香港基本法辦事,才能贏得香港社會支持。香港部分人強調以所謂的「國際標準」作為普選依據,而「政黨提名」和「公民提名」方式,固然民主程度更高,但不能保證「與中央對著幹的人」不會當選。當前香港社會政治比較複雜,中央不能讓「與中央對著幹的人」當選。不論是對國家安全還是對維護中央對特區的政治主導,這都是不能讓步的底線。

提委會制度超越黨派之爭

而提委會制度能遏制對抗性政治,如果實行「政黨提名」,香港競選活動就會演變成是否擁護中央的不同政治力量的大比拚,香港也會因此出現社會分裂。這對實現「一國兩制」目標構成極大威脅。香港政黨政治的發展會遵循民主政治發展的邏輯,但決不能圍繞著是否擁護中央這種政治選擇而展開。提委會恰好體現了超越黨派之爭的特徵,無論從政治還是法律上講,都是正當的。

張定淮指出,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對於香港政改所作出的解釋和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對其作出藐視和變相修改的行為,都是對主權者作出挑戰的舉動。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此前所強調,香港普選方向不可逆轉。

日後可研究優化提名方式

他又指出,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曾公開表示,如今的方案並非最終方案,日後仍有修改空間。這隱含了一個重大的訊息,雖然普選方向不可逆轉,但並非就此止步。他認為,梁振英與李飛二人的說法一脈相承,背後的重要涵義是,若未來香港社會與中央沒有對抗性,不排除提名委員會提名的方式可以優化。

而「佔中」是香港反對派為向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而發動的街頭政治運動,不僅無助於香港政改發展,還嚴重破壞了香港繁榮穩定。針對「佔中」發起者用「公民抗命」作為「佔中」行動的理論招牌,蠱惑大眾,張定淮加以駁斥。他指出,「公民抗命」行為的正當性,是建立在社會制度和法律具有「惡性」的或制度和法律具有良性,但當局沒有實現社會制度和法律的「良性」,進而損害了公民權益的基礎之上的。香港基本法和其所構建的制度在香港受到極大尊重的情況表明,「佔中」並不存在以上前提,是根本不具有正當性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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