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25死刑犯无辜错判率超想象

来源: 淡黄柳 2014-05-01 15:58: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78 bytes)

 

中新社休斯敦4月30日电 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Sciences)最新刊发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美大约1/25被判决死刑的罪犯很可能是无辜的。这意味着,自1977年执行死刑以来,1320名伏法的被告中可能有50多名是冤死的。

《赫芬顿邮报》用“令人震惊的数字”为标题报道此项研究。4位研究者回顾了1973年至2004年间7482项死刑判决,其中117项被改判无罪,占1.6%,35%以上后来获减刑。但研究者发现,至少4.1%的死囚犯本来无罪,也就是超过200人本该释放。

“我 们的研究增加了令人不安的消息,绝大多数无辜被判处死刑的人从未被鉴明和释放,”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教授格罗斯 (SamuelGross)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的研究目的是计算无辜的被告,而不是被证明无罪的。尽管我们研究的案例截至10年前,但这一比率如今同 样适用。”

格罗斯和其他3位研究人员,其中包括生物统计学专家,采用“存活分析法”得出的这一数字,这是一种主要在医疗上评估新疗法有效性的统计工具。

作 者认为,关键原因是许多死囚犯在上诉中赢得改判终生监禁,他们不再积极追求证明自己的清白。事实上,超过60%的死刑犯案件最终在二审时改判无期徒刑,一 旦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的案例便不再接受法律体系内的详尽讨论,没有了充足的法律资源,因此很难判定这些死囚犯原本是否无辜,他们最后被大家遗忘。

美 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亚(AntoninScalia)曾于2007年表示,美国的刑事定罪有0.027%的错误率,换言之,就是成功率达 99.973%。研究特别指出,实际上美国错误的死刑判决远远高出让大法官放心的数字,应该呼吁大众注意的是,目前认为错判率可以忽略不计的美国律师和法 官不在少数。

没有参与此项研究的耶鲁大学生物统计学专家霍尔福德(TheodoreHolford)认为,格罗斯等人所做的研究“似乎是看待这些数据的一个合理方式”。

早 在1991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就曾启动一项美国死刑案错误率研究,前后有十多位专业人士参与。经过9年努力,研究组于2000年6月发表了一份名为 《一个破碎的系统:美国1973-1995年死刑案错误率》的研究调查报告,报告指出,23年间全美总共判处了5760个死刑,重大错误率达到惊人的 68%。

 

美国死刑犯逾4%怨假误判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4月30日报道,美国一项研究显示,从1974年到2004年间,美国有4.1%的死刑犯可能遭到误判。不过,由于没有中央数据库,要统计误判个案并不容易,而其中有许多案子始终都无从确定,原因之一是一些犯人的刑罚获得减免。

该项研究以1974年1月至2004年12月7482起死刑个案为根据,当中有12.6%的犯人遭处决、1.6%获得平反、4%死于死囚牢房、46.1%依旧关押在死囚牢房内,35.8%在判决遭推翻或修改后走出死囚室,但是继续留在监牢里。

美 国这项针对死刑犯误判个案的最新统计报告指出,要查出死刑犯误判案件,比其他类型的罪案容易得多。因为从最先到罪案现场的警官到首席法官,在处理死刑案子 时会比其他类型的罪案更为谨慎认真。不过研究也指出,大多数被误判的死刑犯,如果没有遭处决或得到平反,之后会获新的判决。而他们通常会再被判处终身监 禁,最终被人遗忘。报告主要研究人员表示,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如果是被拘禁在死囚牢房内,获得平反的机会反而较高。

研究分析显示,审判的误判率超过4%。1977年以来遭处决的1320人当中,有几个肯定是无辜的。

 

4%死囚或罪不当死

根据一项研究,在死囚牢房待的时间越长,免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图片来源:DougBerry/Ocean/Corbis

研究人员日前发现,在美国,如果给予足够的时间,那么在每25名死刑犯中至少有1人能够得到赦免。这一发现缘于利用统计方法对现有数据进行了外推,是第一项尝试量化错误定罪率的研究。

这项研究试图阐释一个众所周知的难题:测算被错误定罪的犯人数量。很少有罪犯最终获得免刑,大部分被定罪者从未设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且许多案件并没有最终的结果记录,因此也就没有可供研究人员使用的数据。

无辜的人也经常会承认有罪,目的只是为了减少自己的刑期,而这样做会使这些人有效地被排除在任何分析之外。因此主持这项研究的美国安阿伯市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犯罪学家SamuelGross指出,对免罪进行量化是一瞥这种不合法定罪的唯一途径。

Gross 及其同事分析了死刑犯中的免罪率,这些犯人的最终结果得到了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美国司法统计局的详细追踪。在之前的一份报告中,研究人员发现,不足 0.1%的徒刑是死刑,但是从1989年至2012年,死刑案件却占据了免罪案件的12%。Gross将这归咎于当一个人命悬一线时,律师与法庭倾向性的 不一致难以决定性地确定其命运。

然而许多死刑判决却从未被执行。法庭经常会将一名罪犯的死刑判决改为无期徒刑,或者被告在牢房中死于自杀或自然因素。

为了确定这些囚犯在服刑期间会发生什么,Gross的研究团队采用了一种被称为存活曲线的统计学方法,该方法通常在流行病学研究中用来测量一个人群在某一时期内死于特殊原因的总人数,同时它可以用来在一个更长的时间周期内外推死亡率。

研究人员发现,一名罪犯在死囚牢房中待的时间越长,其最终被免罪的可能性就越大。此外,研究人员计算后还发现,如果所有被判处死刑的囚犯留在死囚牢房中而不被执行,则至少有4.1%的人最终会被免罪。

Gross指出,这一数值依然低估了错判的比例,因为许多无辜的人从未设法证明自己的清白。

由于当死刑犯的时间越长意味着有更多免罪的可能性,因此总体来说,那些在定罪后迅速被处死的犯人比仅仅是定罪的犯人更有可能是无辜的,这或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使那些微妙的证据大白于天下。

根 据并未参与该项研究的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律师法学院JamesLiebman的观点,统计数据显示了一种悖论。通常,一名死刑犯只有足够幸运才能够将自己 的死刑经由州长减刑至终身监禁,例如缘于对其犯罪的挥之不去的疑问。但Liebman指出,由于更少的无期徒刑犯人被证明无罪,“因此这种幸运可能是一种 噩运,因为背后的过失被发现的几率就更小了”。

在美国,死刑是极刑,必须慎重处理,被判死刑的人有多重上诉程序。即使是在州法律系统内被判 死刑,死刑犯在州内上诉失败后,还可以依据美国宪法中的“人身保护权”上诉到联邦法院。死刑上诉往往会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另外,死刑犯还可以呼吁总统 或州长行政干预,宣布暂停执行、减刑或大赦等等。

这些复杂申诉的程序往往旷日持久。冷枪杀手约翰·穆罕默德2002年作案并被捕,2003 年被定罪,2004年被判死刑,到了2009年才被处决。相比之下,这还算是“从快”了。杰克·奥尔德曼1975年因杀害妻子而被佐治亚州判处死刑,在 2008年被处决,他在死囚牢房里生活的时间超过了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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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幸了!死刑还是不要的好。 -云易- 给 云易 发送悄悄话 云易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17:20:28

的确太不幸了!死刑还是不要的好,若没有判死刑的犯罪就更好了! -nWAY- 给 nWAY 发送悄悄话 nWAY 的博客首页 (720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2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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