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论实难同意。老子不提倡“善美”,是超越了善美。是本着“真”的精神的。

来源: 老几空间 2014-02-16 14:58:28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96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老几空间 ] 在 2014-02-18 07:13:33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老子的道就是斯宾诺莎的自然神。一个真正的思想家,其最终目的,还是要回到人类的出路上面。《人性论》里面这段话,有助于对善恶概念的理解。

善恶两个名词,并不表示事物本身的积极性质,亦不过是思想的样式,或者是我们比较事物而形成的概念罢了。因为同一事物可以同时既善又恶,或不善不恶。譬如,音乐对于愁闷的人是善,对于哀痛的人是恶,而对于耳聋的人则不善不恶。但事实虽然如此,对于这些名词,我们必须保持。因为既然我们要为我们自己构成一个人的观念,以作人性或人格的模型,那么在我上面所提到的意义下,保持这些名词,也不无益处。所谓善是指确知对我们有用的东西而言。反之,所谓恶是指确知那阻碍我们占有任何善的东西而言。

因此在下文里所谓善是指我们所确知的任何事物足以成为帮助我们愈益接近我们所建立的人性模型的工具而言。反之,所谓恶是指我们所确知的足以阻碍我们达到这个模型的一切事物而言。

另外也不同意您对“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释。这方面我的理解说过很多次了,不再多说。

所有跟帖: 

不忘善恶,是制与善恶。韩非解老篇中对无为和虚的解释,也可以用来帮助理解善恶问题。 -老几空间- 给 老几空间 发送悄悄话 老几空间 的博客首页 (304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09:50

所以,执真善美去解《老子》必现嫉恶如仇,而失大道 -nWAY- 给 nWAY 发送悄悄话 nWA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45:21

“嫉恶如仇而失大道”很对。只是同时别忘了“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老几空间- 给 老几空间 发送悄悄话 老几空间 的博客首页 (64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53:34

大道无常。当下该用何法治国安民就用此法,而不能行固法 -nWAY- 给 nWAY 发送悄悄话 nWA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6:06:58

此为正论。若要久远,当依三宝,慈检不为天下先。 -老几空间- 给 老几空间 发送悄悄话 老几空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6:57:53

要久远不可得,还是多随缘尽分吧 -nWAY- 给 nWAY 发送悄悄话 nWA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7:37:23

您这随缘尽分是佛家吧:-) -老几空间- 给 老几空间 发送悄悄话 老几空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8:23:20

随缘尽分也是老子的境界,孔子直到最后(过了70岁之后)才接近这一点。 -nWAY- 给 nWAY 发送悄悄话 nWA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22:20:56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