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王的党籍哪里超越国法了?

来源: 不明则问 2013-09-17 12:10:1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不明则问 ] 在 2013-09-18 11:38:02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难道一个人涉司法案,就不能接受其团体的开除等惩罚措施?




 

所有跟帖: 

问题就在这里,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511 bytes) () 09/17/2013 postreply 12:23:33

那三位女法官根据的就是这个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758 bytes) () 09/17/2013 postreply 12:34:33

国民党不但有开除公职人员党籍的权利,还有直接开除其公职的权利,但是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364 bytes) () 09/17/2013 postreply 12:43:34

我是觉得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349 bytes) () 09/17/2013 postreply 12:56:3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