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博文专栏-豪小子佔领纽约媒体
很久没看纽约尼克队打球了。记得最后一次认真看尼克,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球季。那年,尼克和休士顿火箭队争NBA霸主,尼克输了,输在教练赖利(Pat Riley),输在他的爱将史塔克斯(John Starks)。史塔克斯打得奇差,最后一场投十八球,只中两球,赖利捨不得调他下来。从此不再看尼克,有年史塔克斯在关键时刻带球走犯规,纽约一家报纸大标题用当时卖座电影片名:《死人走路》(Dead Man Walking),形容史塔克斯。真是神来之笔。
《纽约邮报》和《纽约每日新闻》的编辑这几天又大发神威,连续一周每天在运动版首页大玩「林」字游戏,把林书豪(Jeremy Lin)当神一样捧。製造一堆以林为字首的单字,最有名的就是把发疯(insanity)改成「林来疯」(Linsanity),这个字目前已成为纽约(甚至是全美)最流行的一个新字。如二十三岁的「哈佛小子」林书豪能持续保持水准,则Linsanity说不定会变成正式的英文单字,至少也会成为美国运动史上(或NBA史上)的一个新字。除了Linsanity,还有Lincredible(难以置信的)、Linpossible(有可能的)以及嘲骂对手的Lin your face(去你的!)
王建民前几天对林书豪的爆红,表达了为他高兴亦为他担心的肺腑之言,建仔说:「能在纽约打出这么好的成绩,真的很不容易。尤其在纽约,打得好的时候,大家都把你捧在手心上;但一旦表现不佳,就像从天堂掉到地狱一样。在纽约打球,心脏要比较大颗,要承受不一样的东西。」诚哉斯言!
王建民离开洋基后,纽约媒体即未再看到捧亚裔球员的标题,这次连捧林书豪,其热烈的程度远远超过当年捧王建民,原因之一是建仔英文不通,而尼克这几年烂到不行,球赛很少人看,今年战绩亦差,曾连输九场。尼克不小心捡到林书豪,坐了一个多月冷板凳后,终于在两个大将一伤一丧假时,临危受命,以排名第四的角色出场当控球后卫,一鸣惊人。篮球后卫有两种,一种是得分后卫(shooting guard),以得分为要务,另一种就是林书豪所担任的控卫(point guard),不但要得分,更要指挥攻势,自己还要切入篮下或跳投。君不见身高和建仔一样(六呎三吋)的「豪小子」很爱切入,因个子不大,常在篮下消失,不见人影,而他常能在乱军中左右得分。因个子小,亦容易受伤,对手像老鹰扑小鸡一样对付他。和华府巫师队作战时,下巴就被打伤。林书豪以控卫身分带领尼克连赢五场(目前战绩是十三胜、十五败),纽约媒体当然会为他疯狂。
纽约媒体大捧林书豪的另一原因为,他是NBA史上第一个美国土生土长的亚裔(或华裔或台裔)球员,而不是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七呎以上高个子如姚明和易建联这些所谓「移动的长城」。一个小报运动评论员说得好,他说林书豪读哈佛不稀奇,厉害的是他不仅进哈佛,还打NBA!小报又说,哈佛出了八个美国总统(包括读MBA的小布希),但哈佛只出了三个NBA选手!上次哈佛人打NBA,也是十年前的往事了!周一(二月十三日)的纽时运动版又以大篇幅报导林书豪的信仰(他是开口闭口感谢上帝的虔诚基督徒),两个尼克大将回朝后林书豪的处境以及当年为什么几个大学球探没有罗致他的原因。林书豪家住史丹佛大学所在地的帕拉亚图(Palo Alto),他唸的高中亦在旁边,而林书豪也找过史丹佛、洛杉矶加大(UCLA)等校篮球教练,但都没人要他。他寄了打球的DVD给其他学校,只有哈佛和另一长春藤盟校布朗(Brown)对他有兴趣,哈佛教练和球探亲自到球场看他打球,选中了他。但哈佛教练亦承认没料到林书豪竟能在NBA出头天!
一堆大学和NBA球队没看上林书豪,无关种族偏见,而是美国各大学每年生产无数的篮球好手,「豪小子」只是其中不错的一个,但不是非常突出,因此前年选秀时,竟然无人理睬(underdraft)。有个教练说得中肯,他说当时大家(指大学和NBA球探)都没有看出林书豪的潜力。亚裔在各行各业的「潜力」,常在美国社会被忽视,甚至被刻意漠视或排斥,像八○年代初耶鲁建筑系的林璎(Maya Lin)参加越战纪念碑设计得奖。全由白人组成的评审会和越战老兵不甘心,要改她的原稿,要在她设计的纪念碑旁边加个凋像和国旗。他们拒绝相信一个亚裔小女生怎么会那样厉害!这几年,自大的白人比较学乖了,美国文化界出了个李安和一批杰出的服装设计师(吴季刚等),也出了个王建民,他们较服气了。
现在又出了个挽救尼克的小子「豪小子」,纽约媒体更服气了。只有与亚裔同属少数民族的黑人会比较不舒服,黑人拳手梅威瑟(Flod Maryweather)不满地说,只因林书豪是亚裔,大家才捧他,黑人球员打得比他好的多得是。这些话并不全错,问题是在尼克一泻千里之际,只有林书豪发威救尼克,就等于老美最爱说的,只有他「迎接挑战,且应付裕如」(rise to the occa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