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离婚两难?

来源: 尘凡无忧 2010-04-25 14:24:4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016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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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离婚两难?

 

飞来信说,他离婚了。

早在预料之中。

好像从他们登记注册第二天就开始吵架,十几年了,分分合合十几次,我都厌倦了听他的诉说。所以,当他又来跟我说,我这一次真的想离婚了。我没有再像以前那样劝和,而是懒懒地回他一句话,离吧,不离你不会死心的。

没错,飞的婚姻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从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后,大家既不死心,也不努力改变,就在婚姻里,那样生生地耗着,好像一定要把彼此拖到再也没有力气去争吵。冤孽,大概就是说的他们两个了。

不过,如今,他们都解脱了。

听说他们离婚的过程并不简单。真正到离的时候,飞的妻子不肯。虽然,她每次都把飞往死里去诅咒,恨不能让飞在她的眼前立刻化成灰,不过,来真的时候,她退了。

客观地说,飞并不是一个好丈夫。他始终不能忘情于他的前任女友,并照着前任女友的样子找到了如今的妻子。乍看起来,她们是有一些相像的。婚后的生活,却让飞彻彻底底地死心:两个看起来那么像的人,原来可以这么不同。飞的幼稚,注定了他的婚姻会不幸。

不幸福的婚姻,给了飞沉沦的理由,抽烟,酗酒,打老婆,花心……一个女人所不能够忍受的婚姻里的男人的毛病,飞都统统地倒给老婆看。女人的反抗能有多大的力量,于是,飞每天都开始享用妻子的死亡威胁的问候:去死吧,下地狱去吧…….

想象不出,那样的两个人,怎么会在同一个屋檐下,生存那么久……

飞说,他是为了孩子。他们有一个非常聪明懂事的女儿。已经十一岁了。他从孩子一岁的时候,就会偷偷地抱着孩子哭,他不希望,他的女儿是一个无父或者无母的可怜的孩子,他想尽力地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为此,他努力了十多年。

飞这样说给我听的时候,我是有一些不认同的。努力?如果真正的去努力,就应当从接受如今的妻子开始,接受她的一切,好的,不好的,而不是,不作为,更不应该,去打老婆,花心……

当然,我不是飞,我不能完全理解他的痛苦。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如此这般活着的理由。

飞的妻子,我也很熟悉。是很倔强的那种女人,不肯认输,不肯败给一个成为过去式的女人,自从她知道了飞的前女友的故事后,与其说她在和飞较劲,不如说她在和一个并不存在的女人较量。所以,两个人,一步步地渐行渐远,一分一分地彼此戕伤,直至再难回头……

不过,女人心软,或者还有其他的理由,飞的妻子不同意离婚。她给出的理由是,她要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那天,他们又在争吵时,女儿,已经11岁的女儿,突然一改以往的温顺,在一旁哭着大喊,你们离婚吧,你们离婚吧,不要再为了我过这种日子了……

那一瞬间空气都僵住了……

没有了再继续的理由,所以,两个人很快地去了法庭。

以为一切会很顺利,结果在法庭要女儿选择一方父母的时候,女儿哭成泪人,两个小时的庭审无果,不得不延期……

飞说,那天,他的泪也跟着女儿在心里奔……

他一直以为,他是两难的那一个,没想到,其实最难的那一个是女儿,是他最爱的女儿,不知该在父亲和母亲中取舍哪一个。而他,作为父亲的他,一直以为做父亲尽心尽力的他,竟把这样的难题给了还是如此年幼的孩子……

一个星期后再审,女儿还是只哭无话。最后,法院依照惯例把女儿判给了飞的妻子。

飞其实一直都想把女儿留在身边,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婚姻里流连了这么多年的缘故。如今,他却突然想放弃女儿了,因为,他不想让女儿年幼的心在两难的选择中一次次地撕扯……

飞跟我说这些的时候,刚刚喝过酒,哽在喉咙里的哭声,阵阵传来,让人唏嘘不已……

是啊,一直以为,婚姻里两难的是成人,却不知,真正两难的那一个,却是你最最心爱的宝贝:从今后,父在哪里?母在何方?

对一个年幼的孩子,人生最初的选择,竟是如此得残酷。

那样的两难境地,有几人,能懂?又有谁,会真正地站在孩子的立场,看一看他们两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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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啊!赞一个。 -晚秋心情- 给 晚秋心情 发送悄悄话 晚秋心情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16:18:25

    这一家三口都不容易啊!各有各的难。再赞文笔。 -雨飞- 给 雨飞 发送悄悄话 雨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16:27:41

    觉得不要太担心。孩子会在生活中自强学习,而且她还是拥有父母的爱:)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42:12

    这样家庭长大的孩子,很难再对婚姻建立起信心。我觉得 -为人父- 给 为人父 发送悄悄话 为人父 的博客首页 (172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16:14

    这个太要修炼,层次太高了,做个男人太惨了点:) -因子- 给 因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21:30

    不一定啦。孩子是对的,促他们离婚。孩子会自强学习的,而且她父母依然爱着她:)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43:52

    难是难了点。但是再大的难,真的去面对了,就不如想象中那么难。到要祝贺他们终于脱离苦海:)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40:17

    离婚的次数越多,对照物越多,永远不会幸福。 -加州花坊- 给 加州花坊 发送悄悄话 加州花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0:59:58

    千言万语落到实处就一句话:没爱到要死要活就别结婚 -舞鹤- 给 舞鹤 发送悄悄话 舞鹤 的博客首页 (80 bytes) () 04/25/2010 postreply 21:13:37

    法庭竟然要女儿选择一方父母??? -月如霜- 给 月如霜 发送悄悄话 月如霜 的博客首页 (55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2:47:31

    十一岁,某些孩子已经足够成熟,某些孩子却依然童稚。但是,在苦难的家庭里人会早熟。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7:56:03

    11岁属于未成年人,很吃惊有法律让未成年人做这种选择 -月如霜- 给 月如霜 发送悄悄话 月如霜 的博客首页 (26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9:46:35

    法律理当如此,有法不依,应该象大陆的情形。但是,这种事情,大陆法院考虑人情因素较多。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9:52:02

    问世间,情为何物?千古难题.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处之道,更何况夫妻间. -简丹儿- 给 简丹儿 发送悄悄话 简丹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8:01:03

    爱的发生原理在于孤独。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816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8:15:35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下眷属永远美满。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86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8:28:16

    好文,所以结婚是一回事;结婚后要不要孩子是另一回事 -纳兰- 给 纳兰 发送悄悄话 纳兰 的博客首页 (13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09:17:06

    谢谢各位网友的跟贴。很喜欢看茶坛人的帖子, -尘凡无忧- 给 尘凡无忧 发送悄悄话 尘凡无忧 的博客首页 (374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11:02:27

    离婚对双方和他们女儿都是解脱,只是别忙着跳进另一围城。 -遣尘- 给 遣尘 发送悄悄话 遣尘 的博客首页 (64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12:40:08

    丁丁丁:)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19:02:36

    女方无智慧男方无良知铸就的婚姻。 -一言久顶- 给 一言久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19:37:26

    好文笔,好! -tristatemd- 给 tristatem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20:45:27

    -TristateMD- 给 TristateMD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6/2010 postreply 20:46:34

    好,真好!文笔,内涵都好! -行者一路歌- 给 行者一路歌 发送悄悄话 行者一路歌 的博客首页 (29 bytes) () 04/28/2010 postreply 18:28:38

    回复:谁为离婚两难? -尘凡无忧- 给 尘凡无忧 发送悄悄话 尘凡无忧 的博客首页 (16 bytes) () 04/29/2010 postreply 0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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