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的疆域曾有多次变化,建国时继承自清朝,以中国大陆为疆域的核心;但经过国共内战后,中华民国宪法中所提及的“中国大陆地区”已经被中共占领控制,现今实际的有效管辖范围仅涵盖台湾、澎湖群岛、福建的金门、马祖与部分南海诸岛,即“自由地区”。[1]另一方面,中华民国政府文书中还存有所谓“法定领土”,例如《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并未明文定义其范围。[2]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地区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