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有没有户口?中国有句成语叫信口雌黄,对吧!

来源: 2016-01-21 15:49:1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台湾的户籍制度

转自wiki:中华民国台湾地区户籍制度可溯及自日治时代当时的日本政府为顺利统治台湾,便利用户籍制度搜集台湾人民的个人资讯,以做为社会控制的工具直到二次大战结束,国民政府接收台湾,户籍制度的地位仍未改变。

直到终止戒严,恢复户警分立的正常状态,户籍制度的地位才逐渐转换成国家为遂行社会福利的工具。

现行台湾的户籍制度系依户籍法之规定办理,主管机关为中华民国内政部,主要分为身分登记及迁徙登记。举凡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等涉及身分变更者,皆属身分登记之范围,此外,人民迁出原户籍地后三个月内,应至迁入地申报迁入登记。政府每十年举办一次户口普查,定期举办巡回户口校正,但查缉并不严格,除了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以外,现行户籍制度衍生出来的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是政府机构经常要求人民提供,以玆核对的证件。 
户籍地是政府认定下,每个国民的正式住所,故对每个国民的权利义务皆有影响,离开台湾超过二年的国民会被户政机关主动办理迁出国外,须提凭中华民国护照入境才可恢复户籍。例如,在参政权方面,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选举权人须于选举区设籍满四个月,否则会丧失参政权。在义务教育方面,家长与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决定所分配到国民小学或者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