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兼任黨主席,以總統身分不接受立法院長關說司法, 又以黨主席立場訴諸黨紀,這在憲政法理上應視為一體的事件。 法院的裁定,不啻使總統不能對憲政正義及政治風氣提出主張, 並為合法正當之處置,則教總統如何治理國家? 又如何負起政治責任?難道法官是太上總統?
所以马英九就应该一个人说了算,什么司法,宪政,法理都应该给马英九让路是不是?
马英就有双重身份,他是以总统身份,而不是党主席身份被告知王关说的,所以如果马英九以总统身份不接受王的司法官说,暂且不说这和不合法,还说得过去。可是他凭什么用党主席的身份拿着以总统身份才能得到的咨讯整治别人?
作为党主席的他是没有权力(至少不妥当)得到只有总统才有可能得到的信息,至少民进党的主席就没被告知。
当总统的兼任党主席本身就是党国不分,就是集权,就是独裁,和大陆没什么两样。
作为党主席的他,利用总统的职务得到了不该得到的信息,这本身就是泄密,就是渎职。
王金平有没有问题,肯定有。
但不是这样的杀法。
所以马英九就应该一个人说了算,什么司法,宪政,法理都应该给马英九让路是不是?
马英就有双重身份,他是以总统身份,而不是党主席身份被告知王关说的,所以如果马英九以总统身份不接受王的司法官说,暂且不说这和不合法,还说得过去。可是他凭什么用党主席的身份拿着以总统身份才能得到的咨讯整治别人?
作为党主席的他是没有权力(至少不妥当)得到只有总统才有可能得到的信息,至少民进党的主席就没被告知。
当总统的兼任党主席本身就是党国不分,就是集权,就是独裁,和大陆没什么两样。
作为党主席的他,利用总统的职务得到了不该得到的信息,这本身就是泄密,就是渎职。
王金平有没有问题,肯定有。
但不是这样的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