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300万人民可以称族吗?你又是哪一族呢?
你对我原文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如果如你所说则台湾原住民就可以要求台湾的主权,美洲的印地安人就可以要求美国的主权。在美国的各民族可以根据自己民族的精神分裂美国要求独立?岂不荒谬之极。
我的原文是:“国家主权的客观意志具有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特性;这一特性包涵着地理、历史、人文、民族等普遍精神;这一普遍精神高于一切政党及其政权,因此一个政党可以解散,一个政权可以被推翻;但一个国家的主权,做为一个统一的客观意志,一个民族的普遍精神是不可解散,不可被推翻的。所以,维护国家主权是所有政党和政权的神使命。”
原文中所提到的民族普遍精神是指形成这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或者称之为“国家意志”,其中最具体的一个体现就是国家宪法。国家可以是多民族的,但国家意志只有一个,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