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把她的事和陈的招妓相提并论,当然不妥,但有一点一定是相同的,这就是,最终判决结果如她所愿就是“还了她清白”,不如她所原就是“不公正的判决,是迫害,有人打压等等”。这是台湾的思维和行为定试。
2,国际賽事中误判漏判难避免,时常发生。被冤枉的人也很多。可循规则上诉,不应瘫软整个赛事系统。
3,台湾人可能是在小岛上太封闭了。对当今国际社会的文明进步了解太少了。在当今的国际体育组织中有严重种族国别歧视的人已经很难容身了,每当有不利台湾运动员的事情发生,都会被看成是对整个台湾的歧视,打压,台湾人既自大有很自卑(不自信)。首先台湾没有那么差,没有人那么恨你们,看不起你们,见你们就想欺负你们。其次,即使台湾真的很差,很讨厌,全世界也没几个人知道。所以没有人会专们真对台湾。别把自己当成公敌,全世界都知道你,而且全世界都恨你。你没那么可恶,也没那么重要。
4,YMM带俩双袜子,不同款式是很奇怪的。这种重大的比赛,对象YMM这样有望问顶的人一定不会吝啬在装备上的。会选最适合自己的装备,备用的装备和首用的一定是同款,台湾不是北韩,买不起俩套,而YMM的备用装备居然是旧款。而恰恰又是这个袜子里被发现的不合规则的东西。怎么会不另人怀疑动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