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销吴淑珍部份被扣押款,特侦竟不抗告?

来源: sunduk 2010-01-30 20:29:2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82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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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获撤扣押财产,特侦不抗告
中时 更新日期:"2010/01/31 02:08" 陈志贤/台北报导

中国时报【陈志贤/台北报导】

特侦组扣押扁家资产,吴淑珍与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不服,声请撤销扣押处分,高院日前裁准撤销扣押吴淑珍四百六十三万二千元,特侦组收到裁定书後,决定不提起抗告,在裁定确定後,立即解除该笔款项的扣押,由扁家提领使用。

特侦组去年扣押扁珍致靓四人名下合计数亿元土地、房产、定存、股票。吴淑珍认为检方查扣「违法」,让她快活不下去,就与子媳向高院声请撤销检方扣押处分。



扁妻吴淑珍申请撤销财产扣押,台“最高法院”驳回
2010年01月08日09:47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人民网1月8日电?扁妻吴淑珍不满扁家财产遭特侦组扣押,向“最高法院”申请撤销扣押她在彰化银行新台币800万元的处分。“最高法院”7日以程序不符为由,驳回申请。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特侦组侦办陈水扁被控贪污、洗钱等案,去年10月底再度查扣扁家资产。查扣范围包括9笔土地、4笔房屋、1停车位、2户宝徕豪宅、扁家成员帐户内7000余万元及36档股票。

台“最高法院”表示,吴淑珍收到特侦组查扣她在彰化银行民生分行800万元的函文,因此仅就该部分向“最高法院”申请撤销扣押处分;但由於程序错误,因此遭“最高法院”驳回。

“最高法院”指出,由於扁家4大案目前仍由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审理中,特侦组於去年底起诉第3波扁案后,案件也即将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因此,吴淑珍应厘清特侦组查扣的800万元是与哪部份相关,再向审理中的法院提出申请,因而认定她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撤销扣押不符程序,驳回申请。

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财产扣押,是衡量特侦组隶属“最高法院”检察署,因此向所属的“最高法院”提出申请。但他表示,对“最高法院”的驳回理由没有意见。

林志忠说,除了向“最高法院”递状,也另行向台湾“高等法院”申请撤销财产扣押,“高院”合议庭并於去年12月18日就撤销财产扣押部分进行审理,审判长并於庭讯后谕知将裁定结果以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林志忠表示,目前仍未收到“高院”的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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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倒猢狲散:陈聪明下台,蓝营又老是败选,特侦组自己保命要紧! -sunduk- 给 sunduk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30/2010 postreply 2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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