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裡有叛國罪這一條吧。可先缺席審判,統一後執行,也可待台回歸後,再慢慢處理,反正有法可依,

来源: 2009-10-26 11:20:3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海峽兩邊的同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呂羞臉之類,已經犯了煽動叛國罪了。當然,李,陳亦已重罪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