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林访台期间滋事男子被台北地院判处拘役40天

来源: aa123 2009-06-21 12:31:4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27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aa123 ] 在 2011-01-08 08:16:39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院判决指出,陈云林去年11月访台时,民进党于6日举办游行,当天下午,游行队伍行经台北市中山南路与仁爱路口的景福门附近时,李姓男子加入游行队伍参与游行,为了冲破警方的盾牌封锁线,李姓男子手持造势旗子对警察叫嚣、施暴,涉及妨害公务。

  警方事后制作发行协和项目辨识专刊供民众指认,李姓男子的照片也在专刊上,他知道自己照片也在专刊上后,主动向警方自首。

  台北地院调阅相关搜证光盘后,认为足以认定李姓男子的犯行,触犯妨害公务罪,不过该男子在警方还不知道他真实身份下,就向警方自首,因此认定他符合自首减刑规定。

  台北地院认为,李姓男子当时因一时激愤而有违法过当的行为,所幸并没有警员受伤,犯罪后自首、审理中对自己的行为深觉悔意,因此判处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再上诉。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