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更新日期:"2009/02/08 03:30" 罗 智/台北报导
前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在前日中选会做出撤销台北市议员及第四、五、六届立委当选公告决议,已暂时落幕。据了解,原本中选会并无把握能在前日会中做出最後决定,而是前一天(五日)晚间召开委员会前夕,外交部紧急将美国国务院一纸函覆密件送进中选会,成了压垮李庆安的最後一根关键稻草。
由亲民党推荐的中选会委员赵叔键痛批中选会扩权,创下行政干预司法的不良示范。中选会则对部分委员的反弹感到十分不解,秘书长邓天?明白表示,中选会是依据公职人员选罢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美国在台协会(AIT)五日的最新函文所做决议,这是行政作业程序,绝无干预司法疑虑。
中选会∶依照选罢法 有权撤销
中选会有无法律依据可做出裁判?邓天?表示,依据公职人员选罢法,当选人在当选後、就职前须放弃外国国籍,否则视同当选无效,中选会是《选罢法》的主管机关,依法当然可以行使职权。
中选会官员透露,针对李庆安案,中选会委员已开会多次,但都无法做出决定,问题在於原本美国国务院的函文内容较为模糊,仅说明相关规定,并未明确指出李庆安目前的国籍状况,以致每次委员会总陷入各说各话局面。不过,五日晚间临开会前夕,外交部紧急将一纸美方国务院的最新函覆送进中选会,局势就此改观。
李初任公职 并无放弃美籍意图
美国国务院的函覆密件清楚说明两部分,其一是指出,「李庆安於一九九四年在台湾初任公职时,并未尽到展现她有意图放弃其美国国籍之义务」。中选会官员进一步说明,国务院该部分函文已讲明,李庆安从一九九四年初任台北市议员直至第六届立委二○○七年一月止,均拥有美国国籍且未放弃,已明显违反选罢法,因此中选会可以迳为认定「当选无效」。
另美国国务院函文第二部分,则是就李庆安第七届立委的说明指出,「至於李庆安法律顾问重新向美方提出请求,希望美方承认李庆安於二○○八年初已丧失美国国籍一案,美国国务院正针对该请求进行审理中」。中选会指出,该部分说明系针对李庆安任第七届立委资格是否有效,依国籍法应由立法院来认定。
针对赵叔键质疑,李庆安的双重国籍资料处於灰色地带,中选会没有取得足以证明李庆安的双重国籍的资料,也未邀请李庆安做说明,即强行表决撤销李庆安的民代资格,太过草率。
AIT证明国籍 李拿不出反证
邓天?指出,中选会六日在委员会上,亦已要求李庆安委任律师就AIT五日的最新函文提出说明,李庆安委任律师张元宵会中答称,对此为美国方面律师所为,他不知情。
中选会委员吴雨学亦表示,AIT的函文已经非常清楚,国务院已经完成审查,李庆安要推翻此原则,必须要负举证责任,但李庆安方面只是一再重申,依照美国《移民法》的规范,始终未拿出官方证明文件,才会陷入各说各话的局面。
吴雨学表示,李庆安如不服,美国的律师可以向美国联邦法院在提出诉愿,同样的,中选会的决议,李庆安也可以再提出诉愿,但中选会不可能无限期搁置下去,已达可以处理阶段,自然没有不处理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