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刊封面故事∶扁遭追诉无期徒刑,自由时报陷外交洗钱丑闻

来源: 米台曰: 2009-01-19 08:03:02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68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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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声明启事〉
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9/new/jan/19/today-t2.htm

[本报讯]有关第400期「壹周刊」封面故事,恶意中伤毁谤自由时报,本报将对「壹周刊」以及引用散播相关文字者,一并提出告诉。

自由时报 谨上 2009.01.19


封面故事
扁遭追诉无期徒刑 自由时报陷外交洗钱丑闻
http://1-apple.com.tw/next/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ID=31328839&IssueID=400


《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长期以来与民进党关系良好。

陈水扁所涉四大弊案开庭,特侦组及公诉组检察官将再丢出震撼弹。针对龙潭案追加陈水扁一条藉势藉端勒索强募财物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加上国务机要费案,扁将面临遭判处2个无期徒刑的危机。

然而阿扁面对的危机不仅在法庭,特侦组清查他总统任内的机密外交弊案,发现给FAPA的经费,有80万美元经由FAPA前执行长陈文彦汇入其弟的贸易公司,部分经费甚至流入《自由时报》。


陈水扁将遭特侦组及公诉检察官追加一条无期徒刑重罪,连他
挹注FAPA的机密外交弊案,特侦组也持续清查中。(苹果日报)

十月九日,台北地方法院召开扁家四大弊案准备庭,最高检署特侦组与台北地检署公诉组已拟好诉讼策略,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林22174;慧及周士榆,十五日也特地到最高检向总长陈聪明报告论告内容,针对龙潭购地案,将追加陈水扁藉势藉端勒索强募财物罪,多条无期徒刑重罪,给扁一个措手不及。

扁律师 害背二无期

陈水扁的律师郑文龙及石宜琳,在扁二次的羁押庭中一再强调,陈水扁是总统不是公务员,而且总统职权根本管不到财经议题,总统府国家安全会议下设经济顾问小组也只是谘询性质,所以特侦组援引《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於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显然有所违误。

郑文龙甚至抨击检察官,不懂陈水扁站在总统国家统治权的高度,才会有这样错误的判断。但这些话听在检察官耳里很不是滋味,有检察官调侃地说∶「律师说那麽多,反而害惨陈水扁,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让他们的被告深陷更重刑责,给他轻的他还不要,那只好重刑伺候!」

公务员职务上收贿罪是七年以上徒刑,但藉势藉端勒索强募财物罪却是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知情人士透露,既然律师都说陈水扁没有职权决定龙潭案的收购,那他刚好符合藉势藉端强募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很明显的,扁藉「总统」之势,趁台泥董事长辜成允面临破产之危,以政府收购为由,强募辜四亿元。

陈水扁触犯这条法律,一旦判刑确定,最高还可并科一亿元罚金;如果连同国务机要费所涉及的侵占公有财物罪,也是最高可处无期徒刑重罪,陈水扁一审很可能就要面临二个无期徒刑的重判。

特侦组一方面在法庭对陈水扁发动攻势,另一方在侦查上也再对他所涉的机密外交弊案持续清查,其中有关机密外交资金流入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的部分,也查出明显不符合拨款程序的事实,资金流向更是处处启人疑窦。

所有跟帖: 

自由时报恶人告状。 -朕成功- 给 朕成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9/2009 postreply 08:09:14

早就说了,阿扁的律师和余天的律师同一档次,律师费不好啊A啊 -压扁- 给 压扁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9/2009 postreply 15: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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