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双规”还是相当有震慑力的,因为它的有效性。

来源: 2009-01-10 19:31:4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那些官员们为了不让不知哪天就给戴了“大银镯子”(他们的自语),多少都明白应该怎么做,换言之,都知道收敛了。而在自由民主,法制健全的台湾,却逼得人讲:要绿营的法官办蓝营的案子,要蓝营的法官办绿营的案子才有效(这个"效"指效率和效果),凸显相当的讽刺和无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