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酒 同仁堂】

来源: 2018-04-28 10:57: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同仁堂 国公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421019Z05
 
 
 
 
 
 
 
 
 
功能主治: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闭阻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屈伸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酒厂
 
 
 
 
 
 
 
 
 
 
 
 
相关疾病:
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病湿痹寒痹痹证风湿性疾病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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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公酒也称史国公浸酒,是明、清朝代的宫廷秘方,该酒由数十种中药经科学浸泡配制而成,其气味浓郁芳香,酒味醇厚甘美,常饮有益健康,实为中国知名之良酒,为骨伤科腰腿痛内科痹证类非处方药药品。主要用来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经络不和、风寒湿痹引起:手足麻木,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腰腿酸痛,下肢痿软,行步无力。

当归、羌活、牛膝、防风、独活、牡丹皮、广藿香、槟榔、麦冬、陈皮、五加皮、厚朴(姜炙)、红花、天南星(矾炙)、枸杞子、白芷、白芍、紫草、补骨脂(盐炙)、青皮(醋炒)、白术(麸炒)、川芎、木瓜、栀子、苍术(炒)、枳壳(麸炒)、乌药、佛手、玉竹、红曲。辅料为白酒、蜂蜜、红糖。

成份/国公酒 编辑

当归、羌活、牛膝、防风、独活、牡丹皮、广藿香、槟榔、麦冬、陈皮、五加皮、厚朴(姜炙)、红花、天南星(矾炙)、枸杞子、白芷、白芍、紫草、补骨脂(盐炙)、青皮(醋炒)、白术(麸炒)、川芎、木瓜、栀子、苍术(炒)、枳壳(麸炒)、乌药、佛手、玉竹、红曲。辅料为白酒、蜂蜜、红糖。

性状/国公酒 编辑

本品为深红色的澄清液体;气清香,味辛、甜、微苦。

功能主治/国公酒 编辑

散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风寒湿邪闭阻所致的痹病,症见关节疼痛、沉重、屈伸不利、手足麻木、腰腿疼痛。

规格/国公酒 编辑

每瓶装328毫升;每瓶装656毫升;每瓶装375毫升;每瓶装750毫升。。

用法用量/国公酒 编辑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不良反应/国公酒 编辑

个别人服用后可能会出现面部潮红、头晕症状。

注意事项/国公酒 编辑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含乙醇(酒精)55%~6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放置可出现沉淀,不影响药品质量,摇后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国公酒 编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执行标准/国公酒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主要研究内容/国公酒 编辑

1、建立了国公酒中橙皮苷、柚皮苷、新橙皮苷、阿魏酸、欧前胡素、异欧前胡素、蛇床子素、厚朴酚、和厚朴酚的高效液相色谱含量测定方法。结果表明,该方法准确、可靠,可作为国公酒的质量控制方法之一。

其中国公酒中阿魏酸、欧前胡素、异欧前胡素、蛇床子素、新橙皮苷5种成分的含量测定方法均为首次建立。分别对以上9种成分进行10个批次的含量测定,初步确定相对应的含量变化范围。

2、建立了国公酒的高效液相色谱指纹图谱,并进行方法学考察;测定了21批样品的HPLC指纹图谱,采用指纹图谱相似度评价软件对其进行相似度比较,结果国公酒样品图谱与对照图谱之间的相似度均大于0。97,表明相似度良好。

利用对照品保留时间比对、对照品加入法和二级管阵列紫外检测技术,对指纹谱中共有色谱峰进行了指认,在42个共有峰中初步确认了其中9个成分。

相关事件/国公酒 编辑

“国公酒”遭遇李鬼三店主售假被查

2010年5月26日,吉水县工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吉水县农村市场发现3家涉嫌售假的路边食品店,现场查扣7箱涉假“国公酒”。

当天上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的两名打假工作人员来到吉水县工商局举报,称该县黄桥、阜田等地的三家农村路边食品店涉嫌销售假冒“国公酒”。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出击,与举报人员、所属分局干部火速赶到食品店检查。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这三家食品店均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简装“国公酒”待售,产品规格也都是328ML的瓶装酒,生产批号均为20100117,共7箱42瓶。举报人随后出具了书面的质量鉴定书,认定这些“国公酒”不仅包装印刷不规范,而且生产批号不真实,属假冒“国公酒”产品。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查扣了所有涉假“国公酒”。

经初步调查,这些“国公酒”都是三位店主今年1月从“送货下乡”的小贩手中低价进购的,进价为30元/箱(每箱6瓶),没有索票索证,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随后以72元/箱不等的价格销售牟利。截至案发时,累计销售涉假“国公酒”23件,非法获利966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