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 斯大林苏联自從1950年1月起缺席 不出席联合国的会议以示抗议
联合国不承认和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台湾的中华民国为中国的唯一代表
因而
在美国等国的提议下蒋中国的赞同下,联合国通过了一系列不利于中国的决议
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
毛中国 不得已 被动 涉入 本属朝鲜内战的一场 国际战争
朝鲜战争
假若 苏联 出席安理会的会议,行使决定性的 否决权
朝鲜战争 至少有一半 可能避免
那样美国就必须绕过安理会,而另行开张。
问题:
1, 斯大林苏联 是有意故意 不出席 不否决 那几个决议吗?
2, 当时 毛中国 面临的是 无论如何,战火烧到鸭绿江边,东北已有地区受美军空炸
中国 只好出兵 被迫应战
与朝鲜战争相关的 联合国 82, 83, 84 三个重要决议,在此简述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朝鲜半岛被美国和苏联占领军沿北纬38度线划分为两个部分,
双方都试图在各自占领的一侧建立起一个政府。
随着冷战的开始,朝韩两国之间的局势渐趋紧张。
6月25日,北面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打入南方的大韩民国,朝鲜战争由此爆发。
为此 产生了
联合国安理会第82号决议
其中要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立即停止侵略大韩民国以避免朝鲜战争的全面爆发。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9票赞成、无反对票及(苏联)一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决议。
投票
赞成 (9) | 弃权 (1) | 反对 (0) | 缺席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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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体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美国驻联合国代表之后联系了苏联代表,请求克里姆林宫运用其影响力迫使朝鲜遵守决议,但苏联方面拒绝了这一请求。
由于决议案在不断升级的冲突中没有发挥什么效果,
安理会又于6月27日召开会议讨论进一步的行动方案,催生了聯合國安理會83號決議案,其中建议由其他成员国加以军事干预来恢复韩国的和平。在几天时间内,多个国家派出的船只和飞机,以及占领导地位的美军开始朝韩国进发,揭开了一场全面冲突的序幕。
《聯合國安理會83號決議》
是1950年6月27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474次會議通過的。
安理會斷定北韓軍隊對大韓民國的攻擊對和平構成威脅,這項決議呼籲北韓當局立刻停火,
並將其武裝部隊撤退至北緯38度線。安理會同時亦知悉聯合國韓國問題委員會的報告,
當中提及北韓並未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82号决议,需要緊急軍事手段方能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安理會呼籲“聯合國會員給予大韓民國以擊退武裝攻擊及恢復該區內國際和平所需之援助”。
該決議在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反對,埃及與印度出席但不投票,
以及蘇聯缺席的情況下,以7票對1票通過。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83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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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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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0年6月27日 |
会议 | 474 |
编号 | S/RES/83(文件) |
主题 | 大韓民國遭受侵略之控訴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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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票赞成 1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缺席 2票到场未投票 |
结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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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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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外交政策》杂志的科伦·林奇(Colum Lynch)批评第82号决议案
是历史上最糟糕的十个联合国决议案之一。
苏联不再抵制安理会后,就开始一再使用其否决权阻止任何对朝鲜不利的决议案通过。
作为回应,艾奇逊向联合国大会提议了一个新的程序可以让成员国绕过
安理会寻求联合国大会的批准,包括建议运用武力,这就是之后获得通过的联合国大会377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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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84号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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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戰爭紀念碑外旗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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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0年7月7日 |
会议 | 476 |
编号 | S/RES/84(文件) |
主题 | 大韓民國遭受侵略之控訴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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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票赞成 0票反对 3票弃权 1票缺席 |
结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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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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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提交議案,當日獲得通過。
本决议的要点是:
组建联合国军,由美国美军任联合国军司令
贊成: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中華民國、古巴共和国、
棄權:埃及王國、印度共和国、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為了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擁有安理會的中国席次一事而
自從一月起缺席联合国会议以示抗议。
联合国军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韩国國軍不斷败退。
7月7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向安理会提交了动议案,建议联合国会员国对韩国提供支援。
当日,聯合國安理會84號決議获得通过。
8日,杜鲁门任命美国远东军司令麦克阿瑟为联合国军总司令,“联合国军”正式建立。
参加“联合国军”的国家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土耳其、哥伦比亚、泰国、菲律宾、南非、埃塞俄比亚共16个国家的作战部队及意大利、挪威、瑞典、丹麦、印度5个国家的医疗队组成了联合国军。当时的韩国部队也受“联合国军”指挥,而中华民国亦参与了部分联合国军战俘营管理工作。
84號決議建議參戰各國將部隊提供給美國主持的聯合國軍司令部(United Nations Command),
并要求美國指派該部隊的司令官。聯合國及安理會並無相應機構或權力指揮聯合國軍。
1953年7月27日22点,朝鲜人民軍及中国人民志願軍一方与联合国军一方签定
《朝鮮停戰協定》,协议规定以三八度线附近双方实际控制的南北各兩公里宽之範圍设立非军事区,
韩战就此结束。
1975年,联大通过第3390号决议,要求解散“联合国军司令部”。
1978年,韓美聯合軍司令部成立,
大韓民國國軍前線部隊的任務因此由聯合國軍司令部移交韓美聯合司令部管轄。
依據法律,韓美聯合司令部的司令由駐韓美軍司令兼任,副司令則為韓國陸軍的四星上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