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两个多月里我去过他家好几次,核实过他的驾照上的地址。另外,在合同上要求他在收到现金后签字,以证明我已经给了他钱了。

来源: 2015-07-30 20:49:1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过去的两个多月里我去过他家好几次,主要是为了要求他给我过户车。我也核实过他驾照上的地址。

另外,在合同上我要求他在收到现金后签字,以证明我已经给过他钱了,这样是否可以作为“收据”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