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还真难说。我是今年四月回上海的,随身带尼康300S相机+镜头,朋友委托

来源: 2011-08-30 12:04:4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带一套摄影器材(拍照+兼录像+镜头若干, 相机包), 考虑再三,就将我原拟随身携带的另一小相机叫先行的领导带走了,另将朋友托带的新相机拆去了包装,还随手拍了些东西存在里面。

是的,一路无碍。 但,是因为上海海关无所谓呢,还是安检时已经查看详尽了,知道不属征收范围呢? 实在无法判定。

建议,将Ipad处理一下,可能会容易辩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