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投毒案——贼喊捉贼与不告有罪

来源: 蓝色尼罗河 2016-02-05 18:58:0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987 bytes)

 

清华投毒案有一个广泛谈论的问题。如果孙维是被诬陷的她为什么不去提诉。换言之,孙维不去提诉,就证明她不是被诬陷的。这个逻辑看上去似乎有理其实十分荒谬。荒谬之处在于以告不告判断有罪无罪,从程序上就背离了从证据出发的原则。

孙维是不是嫌疑人,是不是唯一嫌疑人。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证据。尼罗河没有证据,但是有关于证据的信息。

孙维声明中白纸黑字写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孙维的一面之词当然不能全信。但是贝志城在声明中表达了对孙维这句话的支持。『警方把孙维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清华大学出具的材料:孙维是唯一接触铊的学生。民乐队,她是朱令的替补。』。贝志城说出来的这两件事情,经过多方考证已经可以肯定是撒谎。警方即使最初相信,经过调查真相是很容易查清的。所以贝志城反证了孙维的话真实不虚。贝志城说孙维把朱令的咖啡杯藏在箱子里,也可以反证警方手中没有孙维涉案的证据。如果有真凭实据就没有必要伪造。

孙维不是嫌疑人的另一个证据是朱令物品的两次失窃。朱令物品被盗的特别之处是偷了一次不够还要再偷第二次。第一次是在朱令宿舍,第二次是盗窃已经封存的朱令物品。据公开信息失窃物品包括洗浴用品隐形眼镜盒和咖啡杯。朱令中毒迟早会被发现。朱令的东西随时可能被封存。如果孙维投毒,不会等到受害人报案才销毁证据。销毁证据也没有必要留下盗窃现场。即使为了伪造外人作案制造盗窃现场假象,也不会再去偷第二次。偷第二次的人一定是因为第一次没有偷到才必须第二次去偷。

那么孙维被人诬陷为什么不去告。有人解释说,她一旦去告就可能把她投毒的证据翻出来。这样的解释起码要有理由认为针对孙维的证据的确存在。而且在排除孙维不告的其他原因之前,不能判断不告就是有罪。

其实孙维不告有很简单的理由。她知道告了没有用,因为她知道贝志城与谋害吴今朱令的人一直受到警方的保护。杀人罪行都可以压下来。诬陷又算什么。有什么理由相信孙维知道内幕。当然有,贝志城说他在局子里有内线。孙维也有内线,只是不明说而已。尼罗河为什么知道孙维有内线。因为朱令家人与警方和高层的互动,孙维一直很清楚。反过来,朱令家人也知道凶手的证据已经在警方的控制之中。只不过是受到某人的误导一直相信这些证据针对的是孙维,而不敢相信另一种可能性,害朱令的正是害怕朱令被毒死的人。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