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法院当实习生的记忆碎片

来源: 飞烟 2014-11-19 16:26:5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309 bytes)
读法学院的第一年暑假,我给一个联邦法官Judge N做了差不多2个月的judicial intern。这是我做过的唯一一份跟我的science背景完全不相关的工作,所以印象挺深刻。申请前我看过Judge N的履历,知道她大约50岁。去面试时,我早到了几分钟,坐在waiting area,看到一个看上去40左右的Blonde从一间屋子出来,想当然的认为她是法官的秘书。结果过了一会儿,她走到我面前,原来她就是Judge N。
 
Judge N有自己的chambers,平时她在这儿办公,她的clerks,助手也在这儿工作。她还有个court room,那儿有bailiff, court reporter, interpreter. 她接手的案子都在那儿审理。有时候,我就坐在court room里,听她审案子。在法院对法官的称呼都是Judge后加他们的姓,所有其他人都是直接叫名字。法官之间平时很少打交道,每个法官的chambers都是比较独立的。
 
我第一天工作时,认识了Judge N的interpreter,Sue。打了招呼后,不知怎么的,Sue让我猜她多大。我说late 30s or early 40s。结果她大为高兴,说我是她的new best friend。后来才知道,她已经有2个成年的女儿了。因为Sue的关系,我跟那个法院的几个court reporters混熟了。那时候经常跟他们一起吃午饭。他们都是共和党的,还劝我以后也加入共和党。说他们喜欢教育好的人移民美国。Sue一个人住,她听说我每天通勤,单程要80英里,就邀我去她家住。我想着还要看家,也不太想住在别人家,就婉拒了。不过那时经常跟Sue一起散散步,那2个月,她倒真是当我是她的好朋友。
 
Judge N 有个clerk,罗恩。罗恩的经历挺特别,他大学学的是教育,毕业后没找到工作,去当了建筑工人,而且一干就是10年。然后才进法学院,毕业后到Judge N这儿工作。罗恩曾跟我讲过他为什么去做建筑工人,他说:it is not what you want; it is what you can get. 后来一听到失业的故事,我就会想起罗恩的话。罗恩人挺较真,因为我是实习生,Judge让罗恩带我,我写的drafts他会先过一遍。我写的第一个opinion让他改的面目全非,让我很沮丧。结果他改过的,又让Judge改的面目全非,让我心里好过了不少。后来我发现,我的思路比罗恩的更接近Judge,他跟了Judge几年,好像写东西,还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我们写东西,都要模仿Judge的风格,用Judge的语气,其实就是替Judge打个草稿。
有一个周五的下午,Judge接到一个新的案子,涉及到一个加拿大的男孩。男孩的爸妈离婚了,他的监护权判给了爸爸。妈妈偷偷带着他,偷渡到美国来了。记得那时候都快5点了,DA(district attorney)和男孩的律师都在Judge的chambers里,他们在一起商量怎样做,能对男孩最有利,又在法律的范围内。Judge让罗恩给她做research,看以前有没有类似的案例。因为天晚了,Judge让我先走,他们接着讨论。那件事让我对美国的法官有了很好的印象,如果我是个native speaker,也许我会努力争取当个法官了。
 
我记着听过Judge的一次判刑。被告是个年长的黑人,她在军事基地偷东西,所以给送到联邦法院了。Judge N一遍又一遍地给她解释对她判刑的依据,和这个判决会对她的影响。然后苦口婆心的劝她以后要好好做人。那时的Judge N,不像个法官,倒像个小学老师。那个被告在法庭上泪流满面,连声说她以后会改的,我以为她应该不会再犯了。后来跟Judge N提到那个被告,Judge N说她在自己的court room见过那个人好几次了。我不得不佩服Judge的耐心。

所有跟帖: 

坐沙发,好读:)) -crazydinosaur- 给 crazydinosaur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33:57

谢谢小恐龙。:) -飞烟- 给 飞烟 发送悄悄话 飞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44:16

我觉得自己这两年老了不少,一脸中年大妈样 -飞烟- 给 飞烟 发送悄悄话 飞烟 的博客首页 (66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43:25

好啊,都可以:) -daydreaming- 给 daydreaming 发送悄悄话 daydreaming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46:38

法官碰到无理取闹的原告或被告,是应该说教说教 -青衫依旧- 给 青衫依旧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45:13

那个被告不只是无理取闹的问题了,她犯了罪。 -飞烟- 给 飞烟 发送悄悄话 飞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16:47:20

社会管理精英阶层~:) -糊塌塌- 给 糊塌塌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19/2014 postreply 20:03:34

有幸认识过法院的一些人。:) -飞烟- 给 飞烟 发送悄悄话 飞烟 的博客首页 (6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11:32:34

我对美国的法官也是极有好感,为他们工作过才知道,这是一个多么严谨的制度 -简宁宁- 给 简宁宁 发送悄悄话 简宁宁 的博客首页 (390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14:48:35

你现在经常跟judge打交道吧? -飞烟- 给 飞烟 发送悄悄话 飞烟 的博客首页 (164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15:14:17

常常打 :),不过和你那种“打”不一样 -简宁宁- 给 简宁宁 发送悄悄话 简宁宁 的博客首页 (180 bytes) () 11/20/2014 postreply 16:07:30

加跟帖:

当前帖子已经过期归档,不能加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