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别一文勾起往事回忆

来源: 2007-10-14 18:49:0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那年代别说出国,你不想干了,离开原单位都比登天都难呀。

中国有些单位,有国家顶着,知识分子想走,哪那么容易,国家教育部规定服务5年不欠钱可走人,它敢改十年。

90年代有外企冲击,大学毕业生跳槽去外企,这好办,每年往这单位分配的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生和硕士博士有200-300,那就国家来个令,不发你毕业证,报到后签上10年不公平合同再发,这时你想走,没门。

不起眼的想走拿钱来,赔上发给你的所有工资津贴,违约罚款多去了,大学生哪付得出呀,我家就在医院附近,我就亲眼目睹几起外地大学生要回老家或夫妻团聚,单位不放以死抗争,那也打动不了头头们的心,抢救过来你还得干。

在单位有影响的,怕你走,先给你任上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管你管不管上国家重点项目,你再走,就去全国人才中心起诉你,国家规定人才流动有几种人不让流,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在内,全国所有单位含外企都不敢雇用,让你死路一条,想出国就更难了,咋能拿出护照呢,


你就是终于有机会走了,那也得实行三光政策,交钱交房夫妻同行,交钱不光是教育费用,平时出差培训差旅费,职称费,签合同以后的工资都得还上,也就是你后十年挣的钱都给还不够。

我和老总们调侃,你们比地主资本家都狠,地主资本家顶多你干不动了。让你走人就是了,我们都干了20年,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都贡献这了,临走时我倒欠你了,老总回答说:“这政策就是吓胆小鬼的,你们不是还是走了吗。”

瞧,不走的都成胆小鬼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