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标准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你写成仄平仄平仄平仄。
单独看,二字处是拗了,也是可救可不救。 但是整句而言,拗得太多。最好还是改一改。
第四字,会有人说“过”字可平可仄。所以我也不坚持说你出律,我只能说我不会这样用因为我认为这是出律。
但是一三五三个字都是仄,是有点问题的。 同一句里,越靠后的字平仄越拘谨。我想这是石班长有次说“第五字还是要注意”的意思。
我的两分钱。 改不改,是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