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客闲聊: 几句梁案中的\"公平”与\"公正\"》

来源: 人在异乡为异客 2016-02-22 12:31:0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622 bytes)

       公平,侧重于"平“,平者平衡,不突兀,不凹陷,与同侪相比肩,也就是从"公”众的眼光看是"平等"的。

       公正,侧重于"正", 正者不偏,俩方冲突,不偏一方,谓之正,也就是从"公"众的眼光看是"正义”的。

       最近纷纷扰扰的美国纽约华裔警官梁彼特执行公务时误伤黑裔无辜者至死一案中,支持重判梁生者认为,死人是事实,而且长期以来警察滥用暴力,所以需要严惩梁以敬效尤,事关公正;而同情梁生者认为,梁在纽约2005年以来十年内发生的175件警察伤害市民案件中,情节算很轻的,却成了第一桩被起诉与定罪的先例,事关岐视华裔,有失公平。
         
        梁与死者,两方发生了性命冲突,事关公正,一方死亡,是否惩罚梁也就是正义是否彰显的问题;  但梁与警察同侪在同类案件中,处罚的轻重,却事关公平,也就是梁与其他警察的平等问题,而且还有梁的华裔少数民族身份与其它占绝大多数比例的白人警察的不同,又涉及到白种人和黄种人的种族公平问题,也就是种族歧视问题。
        
       不惩梁生,则有失公正,重惩梁生,则有失公平,如果政府有政治考量,或者法官及检方也有政治考量,因而有重惩粱讨好黑人族群的打算,那么梁就是替罪羊,成了长期以来白人警察对黑人滥用暴力的替罪羊,在梁与美国政府或美国司法系统之间也就有了利害冲突,梁将承受公权力系统的伤害,美国公权力系统有失公正,那就是牺牲梁的权益而获取自身的政治利益。

      上中下三策: ①下策,为了完全公平对待梁,希望公权力重新审理所有同类案件且公正重新判案,但这是完全不可能的,这一招从人心和公理来看是上策,但可操作性为零而沦为下策。②中策:  重判梁,但这不但伤害梁本人,也伤害了大多数华裔,埋下更多种族歧视的隐患。③上策,循旧例轻判梁,既无违公正,又不失公平. 然后社会各层检讨与反思警民关系,对于警察,特别是白人警察,要让反对种族歧视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发自內心与付诸行动,而黑人族裔更加应该进入深刻反思,为什么与其他族裔相比,黑人给人的印象中,和平与理性少很多?

     我觉得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最后还是走到上面的中策,华人的游行示威抗议会产生一定的效果,那就是量刑的年限会短些,而且以后在类似事件中提高将华裔当替罪羊的成本,因为这是由美国社会的文化决定的,首先利益的获得主要靠争,其次当社会某方面的公正失去后,这方面的不公平就常常落在弱者身上,主要因为弱者人少力小容易在争夺中吃亏。
   
   这也是美国各族裔的各自民族性决定的,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并借此短文向昨天游行的所有参加者致敬!

所有跟帖: 

顶客客 -贾平凸- 给 贾平凸 发送悄悄话 贾平凸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2/2016 postreply 13:36:51

赞!非常有礼有节!!! -注册很麻烦- 给 注册很麻烦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6 postreply 0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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