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时候,我对Peter Liang 的案子了解的不多。总觉得这是个意外,Peter又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按照美国警方一贯的做法,一般是会护着自己人的,这么明显的意外,也应该不会引起黑人的众怒,最后赔给受害者家属个几百上千万,由我们纳税人买单了事。 想不到这个“一贯”,“一般”的做法到了我们华裔这里就有了例外。特别是我们华裔内部还起了内斗,Peter Liang所在的Brooklyn 选区的华裔议员陈倩文跳出来支持DA起诉。而Peter更被陪审团裁定为五项罪名成立,会面临5-15年的刑期。 要知道酒醉驾车撞人致死也只有7年,而上次加州那个黑人残杀分尸同性恋亚裔男友最后被定为气愤杀人罪,最高刑期为12年!就算Peter这个案子判个5-15 的中间值--10年, 那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那时起我就说,我们这次要去游行。
美国的案件审理一般会参照之前的一些案例。 我不知道Peter Liang 这个案件他们参照了什么?是参照了2004年一位纽约警察同样因为受惊而开枪失手打死了一位无辜者,还是去年警察用锁喉法勒死无辜小贩?我们要去游行, 并不是我们觉得Peter完全没有错,他的心理素质,事发后的应对反应以及在法庭上的表现并不是无可诟病的,也确实是他手中枪的子弹夺走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而是为什么这件案子会是一个例外? 是不是之前的案子都错了呢? 也有人为Peter 被定罪而欢欣鼓舞,终于有警察被定罪了,觉得今后的白人警察碰到同样的案子也会被起诉被定罪,这是司法的一次胜利。 可是,谁又能保证, Peter Liang的案子真的只是一个例外呢,说不定下一个白人警察又一次会被免于起诉!(这个可能性很大,他们永远能为白人警察找到脱罪理由。)。 而到那时,难道我们还会为了为什么只起诉华裔而不起诉白人而去游行吗? 到了那时,我们华裔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了。
华裔在美国一向是个安静的民族,我们不发声,不参与,不投票,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这次华裔议员陈倩文的行为着实刺激了不少人的神经,包括我的。我不由得反省,到底是什么会让一个搞政治的人认为背离自己的民族会为她捞到更多的政治资本和选票?如果是个黑人警察打死了人,会有黑人议员跳出来说这么一番话吗?她敢吗?我们这次要去游行,也是为了让美国社会看看华人的力量,我们不是一团散沙,我们也能够团结起来。也让像陈倩文这样的政客看看,下次再想说一些话的时候要三思。
很多中国人觉得自己很聪明,很理智,很公平,我们还没去游行了,网上不同的声音已经有了很多。 例如这个:每个准备游行的华人希望你在行动前扪心自问,如果这次是黑人警察走火打死华人,法院判警察有罪,你还会出去游行吗?你老老实实地面对自己的良心回答,如果答案是不会。那么这个游行的决定实际上是种族主义的决定。带着这样的情绪去游行,会将这场游行变成种族主义的闹剧。
还有人说,案子判的没错啊,Peter Liang的确杀了人。 对于第一条,如果黑人警察杀了华人,你还会不会去游行?我的回答是“不会”,因为他自己的种族--黑人一定会去游行。这位亲爱的同胞,你为了显示自己的公正,却忘了自己的民族。 更何况我们并不是说Peter 完全没有错,而是这次判的罪名和刑期太重了,如果这次Peter被定罪,但最多只会判1-3年,甚至缓刑,我想根本就不会有这次游行了。
我们这次要去游行,我知道想要靠这个去影响司法的判决是很难的,就像网上的那些聪明人说的。要不然黑人游行了那么多次,那些白人警察还不是没有一个入狱的,这些我们都知道。可是,我们还是要去游行,就算是什么也不为,至少让Peter Liang和他的家人们知道,就算纽约警察抛弃了你们,就算政客们背弃了你们,还有我们在支持你们,为你们发声,为你们祈祷。就算Peter最终不得不进入监狱,希望这些支持也能够给他带来希望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