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到不公,会义愤填膺。现在却会问一下,事实到底是怎样的?梁警官事件不敢跟着起哄。这几天上网考古了一下
1 两个实习警察执勤。地区不安全。警局让他们不要进楼。可是两人还是进去了。
2 进了楼道,乌漆麻黑。小梁害怕了。撞开楼道门,还开了枪。
3 有人与女友回家,无辜中弹。倒地而亡。
4 小梁与队友知道闯祸,没有立刻报警,没有施救,却电话警员工会。警局是接911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5 庭审中,小梁还狡辩是枪自己走火。结果陪审员每个人试了枪,才确认小梁撒谎。
6 陪审团认定小梁有罪。过失杀人。可判3-15年。4月由法官判刑。
作为警员,小梁不合格。哪里有一点保护民众的精神意识?有人被误伤,第一时间不是去救人,而是考虑推卸责任,道德败坏。手中有枪,滥杀无辜,难道不该判?
华裔社区领袖说我们华人不能既要警员公正执法,不殴打欺负平民,对这样犯罪的警员却因为种族而网开一面,双重标准。我很认同这样的观点。
几万几万的华人签名投诉该案审判种族歧视,只能说煽动的作用还真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