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永隔一江水

来源: 山城汪汪 2018-06-22 08:27:1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01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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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隔一江水

朝阳跃出地平线,晨光初现,疲惫的大地经过一夜的静息,又重新焕发蓬勃朝气。丽莎身穿米黄色薄呢长裙,躬身拿着花剪在自家的花园中采摘玫瑰。晨辉给她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色,明暗的光影替她那张精致的侧面勾勒出雕塑般的轮廓。脚下小桶已经盛满红、白、黄三色玫瑰,花朵成团成簇,滴着朝露,枝叶垒叠。花和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相映成趣,赏心悦目。

丽莎站直身,微微叹口气,眼看天气转凉,已经临近11月,这已经是今年最后一拨玫瑰。接下来要等到明年五月才能再见花开了。G国气候温暖,丽莎家的花圃里群芳斗艳,玫瑰从五月盛放到十月,相比其他地域,花期已经算很长了。丽莎提着花筒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开始修剪玫瑰,然后分插进几个花瓶中。

晓笙身着暗灰色长袖衫从楼上下来,看见丽莎,笑一笑道声早安,坐进餐厅开始吃早餐。晓笙吃的是传统中式早餐,除了忠叔做的小笼包、腐乳、水煮蛋、紫米粥等等,桌上还有一杯丽莎特地为他用黄豆、黑芝麻、南杏仁、花生和少许枸杞磨制的香浓醇厚的五味豆浆。

“晓笙,你今天能替我送送小雅吗?等会儿周先生会送周太过来,我和她先在家聊聊天,随后一起出门买东西。”丽莎手里忙着插花,微笑着通告先生。

“喔?你们约好了去买婴儿用品?”晓笙意外地停下手中碗筷。

“是啊,我想请周太过来挑选一些小雅宝宝时期用过的衣物,然后一起逛街。这不,周太特地请了假过来。”丽莎笑道。

“小雅穿过的东西再送人,会不会不太好?为什么不送些新衣服呢?”晓笙想了想,觉得有些不妥。

“这个其实我也不懂,是周太太主动提出来的。不过当初给小雅买的好些衣服,也只是穿过一两次,几乎算是九成新。”

“穿别人家孩子的旧衣裳,这个,周太太有什么说法吗?”晓笙好奇地问。

“周太喜欢小雅,夸她活泼可爱。她说以前的老人家讲究穿百家衣纳百家福,旧衣服只要消毒清洗干净,让小宝宝穿穿,可以接人气,好养活。她呀,希望儿子能沾沾小雅的喜气。”

“周太年纪轻轻,想不到有这种旧想法。”晓笙笑笑,继续吃早餐。

“我看周太为人质朴,懂得惜福惜物。和我平时交往的那些太太们不同。”丽莎流露出对叶好的好感。

“喔,是吗?你们俩倒是惺惺相惜啊。”晓笙忽然间有些失神,顿了顿,又低头吃粥。

说话间,丽莎上楼去叫醒小雅,看她迷糊着眼睛进了卫生间刷牙洗脸,再给她换上校服。下楼之前,她又去晓笙的房间,打开衣橱挑出一条芥末黄的领带,拿上黑色西服外套和公事包。小雅提着书包一溜烟跑下楼,把书包往沙发一扔,坐到爸爸对面。水煮蛋、奶油吐司、牛奶水果麦片粥、牛油果,旁边是一杯妈妈现榨的橙汁,散发着蔬果香。

“妈妈今天要陪叶好阿姨,等会儿爸爸送你去幼儿园。”丽莎叮嘱小雅。

“叶好阿姨?!妈妈,我可不可以多呆会儿,和阿姨一块儿玩玩。”小雅一脸惊喜,咿咿呀呀地恳求。

“不行,等会儿爸爸出门的时候,小雅就得上车。要不大家都得迟到。”晓笙板起脸,神色严肃。

小雅有些怕爸爸,无奈地冲妈妈做个鬼脸,乖乖地开始吃早餐。

三十分钟后,晓笙带着小雅走到门口。临上车时,晓笙转过身,丽莎替他翻起衬衫衣领,熟练地打好领带,再给他穿上外套,拍拍衣袖,满意地审视着领带和衬衫的颜色,然后递上公事包。

芥末黄的领带在暗灰色衬托下十分醒目,鲜艳而不轻佻,活泼又不失儒雅。

晓笙正要说声谢谢,却见丽莎眼睛一亮,向自己身后大声招呼道:“早啊,周生,周太。”鬼使神差地,晓笙搂住丽莎,俯身在她唇上轻轻一吻:“我走了,你们安心购物。周太行动不便,记得把忠叔叫上,好替你们拎重物。”

没想到先生忽然当着来客亲吻自己,丽莎一下子羞红了脸,她把小雅塞进车里,就匆匆赶去开门。

叶好和周磊站在门口,正好看见眼前这亲昵的一幕。“王医生和丽莎感情真好,这么恩爱。”叶好笑盈盈地转脸回望周磊,无声地问:“等小石头象小雅这么大的时候,我们会象他俩这么相爱吗?”

周磊回看叶好,心里五味杂陈。他听明白叶好内心的潜台词,向她点头作答。

大门打开,晓笙和小雅从车里探出头,笑着向周磊夫妻俩挥手再见。眼神接触的一瞬间,周磊深深看进王晓笙的眼里,露出一丝苦笑:“笙哥,你这是何苦?”

对王晓笙的长期监听,周磊对他家的情形再清楚不过。晓笙和丽莎一直相敬如宾,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又何必在人前表演这种亲昵?

“从他选择的女人,可以了解一个男人。王晓笙在感情上的表演欲和 悲剧性格,让他自食苦果,执意出演悲剧之王。为什么不好好找个真女人,把过去忘掉,重头开始呢?难道是担心别的女人会对小雅不够好?”周磊无法理解。

“嫂子,我就把她就交给你了。回见啊,有事打电话。”眼看王家父女俩绝尘而去,周磊把叶好交给丽莎,大步流星出了王家院门。

家里的女工莉丝已经收拾好餐桌,正在清扫客厅。

“小雅的旧衣服都在楼上,我带你上去看看吧。”丽莎说着,把一瓶红玫瑰放到餐桌上。随后端起其他两瓶玫瑰带着叶好往楼上走。

“好雅致的小楼,整个装修风格真让人喜欢。”叶好很客气地不住夸奖。

丽莎把一瓶白玫瑰放到拐角处的钢琴上,然后开门进了晓笙的房间:“周太,不用客气,随便进来看看吧。”她一边进门,一边招呼叶好。

通过他的房间,可以了解一个人。叶好对王医生有着天然的好感,不由得用心流览整个房间。

王医生的房间如同其人一样整洁,除了内侧靠墙的一张紫檀卧榻,更象个书房。当中一方紫檀大书桌,后面一张中式紫檀太师椅。书桌上一尘不染陈设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各色毛笔整齐悬挂在一排笔架上。书桌背后的墙上当中有条横幅,龙飞凤舞的狂草 “鹿野”两个字。靠墙一溜古色古香的紫檀书架,放了些现在看来非常稀罕的线装书。

“鹿野,是指释迦摩尼佛初转法轮的鹿野苑吗?”叶好大为好奇,忍不住询问丽莎。

“晓笙对这两个字也没有多解释,我也不太清楚。”丽莎抱歉地笑笑。

书桌的对面,是一方紫檀几案,几案上放了张古琴。几案上方有一幅清清淡淡的水墨画:大漠饮马图。看清楚这几个字,叶好心里一动,说不出的异样,于是仔细端详书画。一个异族姑娘,黑色背心,黑色长裤,月白长裙。只见她身姿秀美,梳着满头发辫,侧脸蒙着面巾,手里牵着匹枣红色骏马。前面一汪大水,姑娘足下马靴踩在水草中,正要涉水饮马。中国画传统的笔法,人物却呼之欲出,有一种少见的灵动。

丽莎把一瓶青花瓷的黄玫瑰放到几案上:“这是晓笙自己的画,他很喜欢,这里常年都供着瓶黄玫瑰。这画和花儿,我也都很喜欢。”

“对了,小雅的旧衣服,我昨天收拾了一些出来,都是适合男宝宝的。就放在我房间里,咱们去看看吧。”丽莎给靠窗的几盆兰草挪了挪位置,随后招呼叶好。

两人于是说笑着离开王医生的房间。

周磊并不知道,目睹王晓笙把自己拘于无形的囚室,与AI机器人丽莎共同生活,和所爱之人只能隔岸相望,这才遂了某些人的心愿。旦妲认为:永隔一江水,爱而不得的痛楚,是贝罕该受的惩罚。

二百三十年前,太阳系的齐晖山麓是一处洞天福地。那里仿若人间仙境,人们寿命较长,相貌端庄,小有神通,仿若天人。旦妲享有美誉,是众人仰慕的一朵金花,人称“齐晖公主”。齐晖公主不仅貌美如花,聪颖过人,更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巾帼英雄。除了精通琴棋书画,她还在齐晖山麓训练有一队剽悍善战的女骑兵,常常随着父兄南征北战。

旦妲虽然年轻,却很有主见。提亲的人踏破门槛,追求者络绎不绝,她都没有点头。她早已经打定主意,要嫁一个真正能让自己动心的人。

贝罕经过齐晖山麓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他和旦妲彼此都听说过对方的才名,齐晖公主特地请求父亲邀请大漠来的“青神”贝罕协助她一道练兵。贝罕欣然应允,就此停留下来,时常陪同旦妲一同排演阵法,闲暇里也常和她的父兄们相聚倾谈。

贝罕文武双全,风流倜傥,人品端正,为人周全。行事既不迂腐,也不浮躁,深得众人首肯。稍作了解,旦妲立刻认定了他。她常借着讨教诗文,以诗示好,脉脉流露心意。齐晖的金花让人爱惜,贝罕起初对旦妲不乏好感,对她展示的诗文,也略有唱和。眼看意中人不是毫无反应,旦妲心中暗自欢喜,一心只等着恋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不过一个月,贝罕敏锐地觉察到齐晖山麓雄视周遭的野心,心中不喜。旦妲在兵法操演中偶尔暴露出的杀心戾气,尤其令他失望。仔细一想,在战场上手起刀落的女首领,杀人不过头点地,关键处怎么会不凶狠?这绝非他心目中的美娇娘。

不欲再与旦妲纠缠,不想让她深陷单恋。贝罕借口女兵们的阵法已经练好,自己另有邀约,不做解释匆匆辞别旦妲,策马扬鞭,远离齐晖山麓。

旦妲初坠情网,还没有来得及品尝恋情的甜蜜,就突然遭遇情变。一头雾水中,她郁郁寡欢,百思不得其解。性情刚烈的女子,一旦付出感情,就是有去无回。旦妲人前欢笑如常,人后以泪洗面。素日的骄傲象胭脂粉扑上的香粉,稍一碰触,就扑簌簌掉了满地。

她常常在临睡前回想相遇之初,贝罕眼波中隐约透露的情意。不过一个月时间,不明白他怎么就猛然转身掉头离去。旦妲不了解贝罕骨子里的尖锐,看人那是一心一意地挑刺,他的美娇娘要毫无瑕疵,自己没能经得住他的仔细审视。很多个夜晚,旦妲枕着眼泪入睡,不出三个月,心力交瘁。

“齐晖山麓初相遇,一见贝罕误终身。”旦妲已经虚弱得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将门出身的女子,有她的不屈倔犟,每到退无可退时,总会激起她的绝地反击。

旦妲领着一直苦苦追求她的顿格巴走过一个水流湍急的木桥。

走到桥中间,旦妲停住脚,转身问他:“你爱我吗?”

顿格巴拍着胸脯:“爱,当然爱。”

“怎么爱?”旦妲追问。

“我可以为你上刀山,下火海,做任何事情。”顿格巴口出豪言。

“好,现在,我让你从这里跳下去,证明你的爱。”旦妲冷笑。

顿格巴二话不说,一顿脚纵身从桥上跳了下去。旦妲心里一凛,眼睁睁看他跳下去。

顿格巴在激流里浮沉挣扎。

旦妲俯身往桥下看了好一会儿,大声喊道:“你游回来,游回来我就嫁你。”

顿格巴在水里听到这话,挣扎着抬头望着她笑,一脸傻气。

旦妲忽然眼里全是泪。爱,是不是这样证明就够了?

对于旦妲,顿格巴有他很单纯的热爱。感动之余,旦妲无视父兄的反对,毅然决然嫁给顿格巴。她要用自己余生的幸福来让贝罕后悔,后悔当时错过她。

婚后,旦妲安心做起了贤妻,她没有嫁错人,顿格巴对她一如既往地好。怀孕第一胎,旦妲满怀期待,腹中的胎儿刚一出世,屋里有人叫了声“妖怪”,直接吓晕了接生婆。旦妲咬牙起身,接过孩子,毛骨悚然。没想到手里是个牛头马面,身如蜥蜴的怪物。屋里照顾她的仆佣,全被吓得浑身哆嗦,说不出话。

“把我的宝剑拿来。”旦妲发狠。

一个小丫鬟抖抖索索取来青虹宝剑,旦妲举起宝剑,闭目凄厉一声惨叫,如削西瓜,把这个怪物砍成肉酱。母亲手刃自己的孩儿,心痛难当。她如同疯魔,眼中滴泪成血,狂性大发,一阵风又把屋里的三,四个仆妇统统刺死。

这个可耻的秘密,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顿格巴原是一头有神变力的妖兽,他担心出身名门的旦妲不会看中他,于是化身相貌端正的青年与她厮守。虽然对旦妲全心爱慕,奈何人与兽不同。当他得知消息赶来的时候,只看见满屋的血肉模糊,旦妲已经不知去向。

浩瀚天宇,苍茫大地。天地之间,众生可分为天、人、魔三道。其中魔道又可细分为绿魔、黑魔、和血魔。

绿魔仿似原始丛林中的野蛮人,茹毛饮血,好勇斗狠,兽性大过人性。

黑魔因为本质上的黑暗,通身剧毒,生人勿近。但凡有活物接近,就会中毒而亡,从此由人变鬼。

血魔则有嗜血本性,常年挑起屠杀、战争、浩劫进行血祭。血魔三日不见血就不得安宁,一月不见血就如患重疾,一年不见血则奄奄一息。血魔依仗血池而生,身负血债越多,能量级别越强。

顿格巴原本属于妖兽绿魔,对旦妲发自内心的爱慕使他对爱妻呵护备至,万千爱意中兽性柔软下来,人性渐渐占了上风。婚后两人终日厮守,旦妲居然没有识破他的本来面目。眼见自己隐瞒真相,欺骗旦妲诞下怪物,令她蒙羞,更让她发狂。愧疚之中,顿格巴不敢再去打扰旦妲的生活,只能私下里暗中打听。只要听闻旦妲在某处出现,就会悄悄赶去背后保护她。不可不谓痴情。

接连的打击,粉碎了旦妲贤妻良母的幻想。夜夜梦回,她忘不了亲手剁碎自己孩子的刺痛。“我不恨顿格巴,只怪自己为情所伤,一时糊涂,对父兄意见置若罔闻,才会遇人不淑。”旦妲恨道。

孤身闯荡江湖,旦妲有不肯服输的剽悍。越是命运不济,越要奋力挣扎,为此,不择手段。昔日齐晖山麓的金花,把自己当作交易和筹码,成了黑白通吃的豪放女。她借助情夫们的力量拉帮结派,成了名噪一时,人人敬畏的女魔头。

从一张床流浪到另一张床,从一个男人扑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再强悍的女人都难免仆仆风尘。男人们总是好奇地尝试着结识这样的女妖精,厮混过之后又免不了在背后刻薄诋毁。两百多年的风霜,放纵无度的春宵,让旦妲憔悴得很快。如今,她要借助浓妆艳抹才能掩盖住脸上的细碎皱纹。曾经同样阅人无数的鱼玄机,早就写过这样的诗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又自慰道:自能窺宋玉,何必恨王昌。可惜旦妲的床上,既无宋玉也无王昌,来往的都是牛鬼蛇神。午夜无寐时,旦妲把她的忧患和失落都归结到一个人最初的负心。爱、怨、恨的矛头剑指贝罕。

故事的开头,她的戏份是玉女,没想到演着演着,就变成了妖精。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别得罪女人。时日已久,贝罕早就淡忘了齐晖山和旦妲。伤人心的,全都没有记忆。被伤的那个人,桩桩件件却是刻骨铭心。当贝罕化名张任重开始和叶好交往的时候,他还依然风华正茂,旦妲则是饱经沧桑徐娘半老。江湖之中,贝罕偶尔会听人议论起齐晖山旦妲的轻浮艳名,不过一笑置之,事不关己的轻巧。这么一想想,男人当真是凉薄。

被旦妲心心念念惦记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女人心虽毒,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酿成的,里面有多少爱,就有多少恨。

眼看着贝罕自虐自苦,有时,她也不免幽怨地想:自己和贝罕,不也同是永隔一江水?

前一章:幸存者---小雅,鹿鸣

 

感谢您的阅读,最后申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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