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性别并不能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和爱好。
个人认为,作为父母,或社会,应该顺应孩子的个性和选择。
而不是打掉男孩手里的娃娃,或是逼着女孩穿粉红色。更不应该抢走女孩手里的娃娃,逼着女孩穿黑色或其他中性颜色。
这是两种性质相同的不合理干预。
至于对女性外貌的要求,
从社会价值方面,同意楼主的观点。总的来说,这世界就是个看脸的世界。披褐怀玉的境界无法被理解和接受。
而从择偶方面,个人认为这是生殖繁衍的规则。你总不能说公孔雀必须漂亮是性别歧视吧?
人类从动物性摆脱出来,发展了文明和生产力,才使得女性在挑选男性的时候,外表的强壮不再是第一要素,男人的智力财力权力等生存资源变成更有价值的因素;
而恰恰是文明和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女性意识到除了女性的性吸引力之外,智商,能力,性格和人格魅力,也应该成为择偶标准中的要素。
因此,我个人认为,女为悦己者容很正常。但社会对女性狭隘的定义与束缚是不合理的。
同样是穿裙子,女生与心爱的人约会穿是合理的;而被公司要求必须穿裙子上班是不合理的。
女人不需要为了反抗而反抗,不需要为了要平等,而放弃裙子,只穿裤子!那是一种过激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