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挣钱了

来源: 淡淡的日子 2017-12-16 15:05:2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127 bytes)

1951年寒假,我和另外21名从北京去滦县的滦师同学经过考试集体转学,到了北京省师(河北北京师范)。在这所学校,我只读了一个学期。到了暑假,我读完高二,还没毕业就提前就业了。这是我第一次做事———那个年代把有了工作、挣了工资,称为“做事儿”了。我这第一份工作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做一名职员。

解放初的北京市,各条战线都需要增添新的生力军,我记得和我前后提前参加工作的有好几个:李桂贞去了长安大戏院(后任戏院经理);安溪田去了北京市公用局;孟昭英,去了青艺。这几个都是我们班的。其它班还有几个我记不清名字了。至于我为什么被派到师大的,当时也是一无所知,只觉得和另外几个同学比,恐怕也有点凭运气吧。后来我才逐渐弄清是怎么回事。

当时我所在的学校——河北北京师范,是既有师范班、也有高中班的一所高级中学。班次不多,但生源较好,团组织力量较强;尤其师范班团员占80%以上。学校的党支部书记叫于文,是北师大教育系毕业的。他和时任师大人事科科长马应贤是同班同学,又同是解放前搞地下工作的革命同志。

那是1951年暑假前的一天,于文书记把我找去谈话。主要是说当前国家急需一批建设人才,学校要从师范班里挑选一批有一定工作能力、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充实到各行各业去参加工作。我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让我第二天就去师大人事处报到。到了师大(那时北师大还在和平门外),找到人事科——是进校门右拐,在北面的一座两层的小楼(丽泽楼)里,见到了马科长。他首先对我来到他们这儿工作表示欢迎,然后说,目前有几个部门都急需进人:一个是卫生科(后来发展成校医院),一个是图书馆,一个是幼儿园,再一个是音乐戏剧系。我也不太知道这几个岗位都具体做什么,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了乐剧系(音乐戏剧系的简称)。马科长给我填了一纸聘书,记得上面写着:兹聘任XX同志为我校音乐戏剧系助理,月薪三百六十斤小米。

那是全国解放初期,还属于百废待兴时期,学校各系里都从毕业生(或没读完就提前毕业的在校生)里挑选几个骨干力量留校作助教。当时音乐系有两名:一个党员,一个团员。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就由其中一个(叫王XX的)来做。我去了以后,他就逐渐把那些事务性的杂事移交给我了。

记得我好像是七月下旬去报到的,到8月4号就领到了第一次工资。月初发的是当月的工资,而七月份还上了几天班,后来知道上班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发工资,所以我一下子领到五十多元。(当时的工资按“小米”计,每斤小米折合0.11元)。

领到工资的那个星期六,下了班,我就往家奔(平时住在学校单身职工宿舍里)。当时的家在南锣鼓巷里的板厂胡同。我没进家门,而是先到胡同口外的一个粮店“叫”了一袋面(那年月小家小户都是拿着面口袋买个三斤五斤的,随吃随买;若买整袋的——每袋45斤,付了钱后,店里伙计便扛着面给你送到家里去。)又买了十斤大米和几斤绿豆。店伙计扛着面袋,一手提着那十斤大米;我则提着小口袋绿豆,跟在伙计后面来到家里。那几年家里人口多,只有爸爸一人工作,一直过的是穷日子。尽管娘是那么勤劳、那么能吃苦,还是入不敷出。每到月底几天,差不多都要靠赊欠、靠借贷,也可以说是“寅支卯粮”了吧。

一进家门,娘见我买来了粮食,还让伙计送到家里整袋的面,很是奇怪。因为我是从(我上学的)学校拿了行李直接到工作单位(师大)去上班的,还没来得及告诉家里。望着家人惊奇的目光,我心里十分高兴,也十分自豪,便大声对娘说:娘,我挣钱了!

这天晚饭,一家人坐在饭桌前,吃着娘烙的葱花饼,喝着香喷喷的绿豆粥,有说有笑……几十年过去了,什么时候回忆起这顿饭,都觉得口留余香、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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