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远方(十五)

十五


林惠姗坐在汽车方向盘后面时,意识恍惚。她记不起她是怎样从酒吧里出来的。泪水模糊住她的双眼,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想呕吐却吐不出来,干呕了很长一阵。


她像游魂一样开动了车,神志模糊地跟着下午装车后威廉姆设定的返程导航,亡命般地逃离了酒吧前面的街道,离开印第安纳普勒斯,开上了公路。


她沿着公路拼命地向前开,完全不知道朝那个地方开,只是跟着导航走。她脑子里一个接着一个噩梦:威廉姆和大胡须男人嘴对嘴的接吻、相互紧搂着腰、不时抓摸着对方浑圆的屁股。两个山羊胡子的男人拥抱在一处,浓密的毛腿和浓密的毛腿交织在一起。肥胖女人把肥腻硕大的乳房堆挤她的颌下……


朦胧笼罩着四野,惶恐填塞了时空。她驾驶着汽车高速行驶,车前的大灯,仿佛在无尽的黑暗里奋力撕裂开一段乳白色的缝隙,让她免于窒息,得以亡命。然而被她撕裂的缝隙,瞬即又被黑暗不留痕迹地修补得完好如初。


委屈、耻辱、痛苦,怨恨,一阵阵轮番而来,大口大口吞噬林惠姗的自尊。困惑、恐惧、惊悚、震颤一个个大行其道,大片大片瓜分她的感情。空虚、幻觉、恍惚、麻木又一重重接踵而来,大段大段偷袭她的神经。她丢在车座上的手机铃声响了,她的大脑已被吞噬折磨得几乎空白,完全充耳不闻。手机的声音越来越紧迫,震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像被惯坏了的孩子躺在地上,声嘶力竭地闷着嘶哑的嗓子,一遍遍翻滚踢蹬。


她机械地用已经空白的大脑应付着眼前的黑暗和心中的悲伤,对四周全然没有感应。手机一遍遍响着,不停地震动着,最后终于折腾累了,没电了,消停了。


林惠姗不知开了多长时间,当她眼睛几乎睁不开时,汽车一头栽下了公路,喘着气停在路边的玉米地里,她不知不觉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


一阵敲击车窗的声音,把她敲醒。她勉强睁开眼睛,一丝目眩的阳光越过公路,照在她脸上。她感到一阵头晕,侧了侧身子,又懵懂入睡。这时车外的警察开始拍打她的车门。


早晨六点多,有过往的车辆看到她的车一头扎在路边的玉米地里,车灯亮着,发动机开着,她在趴在方向盘上,以为她受了伤昏迷不醒,就报了警。


她慢慢醒过来,揉着眼睛打开车门,两名警察和三名救护车的急救人员,站在她的车门处。他们从她身上闻到了大麻的气味,面面相觑。一名警察在确定她没有受伤后,让她下车,对他进行清醒测验(Field Sobriety)。警察让她伸直双臂,踩着公路边的一条两英寸高五英寸宽的石阶上,慢慢向前行走。她依旧恍惚,来回走了两遍,都不自觉地从石阶上掉下来。


警察又让她单腿直立十秒钟,让她自己数数。她口齿不清地数着数,摇晃了一下,抬起的那只脚提前落了地。最后,警察说出一个六个字母的常用的单词,让她拼一遍,然后再倒着拼一遍,她照做了。两名警察对视了一下,一名警察掏出手铐,把她的手扭到背后,给她戴上手铐,把她推进警车。另一名警察打电话联系拖车。


林惠姗被带到警署后,渐渐吓醒了,很快就清醒地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心里不由扑通扑通地越跳越快。她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地方,离惠特菲尔镇有多远。也不知朴英顺的汽车和车上的货物怎么样了。她身上的所有物品都被警察拿走了,她不知怎样才能和镇上的人联系上。她开始怨恨、自责、后悔。她担心警察会不会根据她护照上的信息通知中国使领馆?中国使馆会不会因此通知她的家人?她的父母接到通知后能不能接受的了她目前的现状?她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悔恨。


当警察认为她已经完全清醒了时,告诉她,她可以给她的亲属打一个电话,让亲属来保她出去。警察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是警察署所在的地址和名称。


林惠姗打通了朴英顺的电话,未语先哭。她抽抽噎噎地还没把事情经过述完,电话时间到了,电话自动挂断。


两个小时后,道尔顿来到警署接林惠姗。林惠姗见了道尔顿,忍不住泪流满面。道尔顿依旧对她憨厚地笑着。警方指控林惠姗“涉嫌吸食大麻”、“涉嫌酒后驾车”、“神志不清状态下使用车辆”三项罪名,要求林惠姗一个月后,到指定法庭出庭应诉。道尔顿陪同林惠姗办理了保释手续,林惠姗在保释书上签字时,看到她的保释金是两万美元。因为没有现金,朴英顺用古玩店的资产作为抵押。


走出警署,林惠姗忍不住失声痛哭。道尔顿垂下眼睑,默默地站在她身边。等她哭够了,带她进了一家咖啡馆,递给她一套朴英顺托他带来的衣服,让她去洗手间洗漱,他为林惠姗买了早餐。


今天凌晨两点多,道尔顿接到了威廉姆打给他的电话,告诉他说,林惠姗驾驶着车辆失踪了,不知去向。朴英顺得知消息后,和道尔顿一直都在为她担心。道尔顿是在朴英顺接到林惠姗从警署打去电话后赶来的。


林惠姗回到维特菲尔后,下午威廉姆也心急火燎地回来了。他首先登门去向林惠姗道歉,后悔自己错估了林惠姗的性取向。林惠姗不愿见他。朴英顺叹口气说:“想不到道尔顿生了一个这样的儿子。难怪牧师一直就不待见他,总说他个性叛逆。”


三天后,法庭寄来一份通知:警方起诉林惠姗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让林惠姗选择聘请律师,或放弃聘请律师,委托法庭为她指定政府免费律师。


林惠姗打电话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父母。她父母听了先是震惊,接着就是愤怒、怨恨、痛心。他们抱怨美国警察不问青红皂白,随后大骂美国不讲人权。林惠姗在电话里静静地听着,任由父母大发雷霆。等父母发泄完了,她告诉父母,如果聘请律师,就要一大笔钱,她自己没有足够的钱聘请律师。如果由法庭来指定政府免费律师为她辩护,政府律师一般倾向于说服被告接受控方的认罪协议,以求轻刑。


林惠姗的父母终于冷静下来,他们分析说,如果出庭,被判有罪的可能性极大。一旦被判有罪,她就必须服刑,刑满出狱后,就会被立刻取出出境。这个记录将会成为她人生中的污点,永远跟随她一辈子。即便她这次侥幸被判无罪,再继续像过去一样留在美国等待绿卡,也不知何时才能如愿。因此,与其出庭受审,倒不如 “英雄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在开庭前悄悄地一走了之。


林惠姗犹豫地告诉父母,如果她在出庭前离开美国,朴英顺作为她的保释人,为她必须出庭所担保的财产,将会被法庭没收。她父母听了,沉默了一会儿,轻声对着电话说:管她呢!谁还顾得了那么多?你赶紧悄悄离开美国,别的东西都不要了,只带上护照和钱包。反正你又没做错什么,是美国警察冤枉了你,回到国内,也没有人知道你在美国发生的事。先回中国来待一段时间,就说是回来找材料要考博士。以后再找机会,咱们考学到欧洲去。

 
十六(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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