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觉得很讨厌,有的人觉得有意思。
我觉得“作者的痕迹”不是坏事,但太牵强的话就会让读者厌烦了。
有的人觉得很讨厌,有的人觉得有意思。
我觉得“作者的痕迹”不是坏事,但太牵强的话就会让读者厌烦了。
• “失去爱”也算哲理小说类吧? -沙丁- ♂ (369 bytes) () 07/25/2017 postreply 08:40:26
• 哈哈,我想起来了,你当时的那些跟帖,是最早经常被教育一下的读者之一. -漫条斯理- ♀ (0 bytes) () 07/25/2017 postreply 09: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