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复和简洁都是必要的。丰富最美。不过,大部分

来源: 2017-06-21 15:14:2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57 bytes)

杰作还是以繁复为主,比如,

 

哎,对了,你看过我的名字叫红,当然我叫立,那本小说真的可称为繁复之美。我觉得比百年孤独要好。百年也是繁复而有力的。

所有跟帖: 

你看的是原版还是翻译版?据说豆瓣读书上很多人看这书都给看吐了...我觉得欣赏“繁复”对文字和语感要求很高。 -星如雨86- 给 星如雨86 发送悄悄话 星如雨8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1/2017 postreply 15:55:17

我的天啊,原版是阿拉伯语啊。他的语言绝对是今天最好的作家,而且思想远比马尔克斯深刻, -- 给 立 发送悄悄话 立 的博客首页 (346 bytes) () 06/21/2017 postreply 17:45:11

对了,还有他的这个题材选的真是非常的好 -- 给 立 发送悄悄话 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1/2017 postreply 17: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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