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非常吸引人,故事的取材好,风格也正是我喜欢的那种。

来源: 2017-01-18 09:04: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有一个写法我在琢磨。你在写骗子大王时加了一些可待的心理活动,而没有提及别人的心理活动,所以给读者的感觉是这个故事是从可待的视角写的。

而在写天强时(尤其是发现铅笔前),完全没有写心理活动。故事靠对话和动作推进,把包袱皮一层层裹起来等着那么一抖产出强烈的反差效果。这样写很漂亮。但给读者的感觉是,故事的视角换了。因为在俩人的交往中可待不可能不对天强的非正常性欲和行为(她对男人是有经验也有欲望的)产生一些困惑和疑虑,如果是按时间顺序并且从她的视角写的话,不提这些让人觉得有点怪。

你这故事才写个头,要不要考虑一下统一全文的视角?我是个外行人瞎琢磨,班门弄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