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来源: 2017-01-09 10:29: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写完《情人》读后感后,一个问题盘桓不去:令我如此无感的小说让人激动的到底是什么呢?我跑到豆瓣上去扫了几眼书评(没大仔细看),发现第一页上大多数书评都提到小说开头这段:“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一个女人到老了比年轻时更有魅力更招人爱惹人疼,尽管不多见,但我相信,是有可能的。可能杜拉斯本人就是这样的人,至少她自认为如此。所以当我看到这段时,就在期待着看小说如何描绘一个越老越有魅力的女人。可惜呀,读到最后,竟然把这句话给忘了,因为一直没有看到一个“备受摧残的面容”的魅力,也没明白那个男人为何会对她说出如此与众不同的话来。

现在回头再去想想这段,只觉得它是个没有支撑的飘在空中的大帽子。而且,我想不出这几句话和小说后面描写的情人故事有何关联。那么作者为何要写上这段呢?是在告诉读者尽管女主年轻时是那样的人又经历过那样的事但最终却是愈老愈俏吗?至于如何达到愈老愈俏的境界,不写,留给读者去想象,或者让读者干脆把作者本人放进来填充空白。或者,也许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特色?把一些不兼容不和谐的东西拼在一起,让你难受让你反复琢磨。呵呵,我这不就在琢磨么。中计了吧。

再看看这句话:“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里没有提到内在魅力,只提到容貌的比较。如果把一个女人十五岁时的照片和老年时(不用说七八十岁,就算是四五十岁)照片放在一起,你会更喜欢哪一张?答案显而易见啊。

吸引人招人爱惹人疼的不可能是备受摧残的面容,而必是沧桑岁月沉积下来的智慧。

相比之下,还是叶芝的诗更合理些: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不过,作家有跳跃性思维和文笔,无可厚非。全当杜拉斯写的就是叶芝那意思吧。

再来看看那个男人为何会对她说出如此与众不同的话,这是最奇怪的。尽管他从年轻时就认识她,但好似并不熟悉(她都不认识他)。要真是冲着她备受摧残的面容而爱,只能说他是个怪胎,不可理喻,这样的人说的话有什么价值啊?只有在真正的了解之上的欣赏和爱才是让人感动的情深意重。一个不熟悉的人何谈真正的了解何谈深层次的欣赏呢?

写到这里,忍不住骂自己一句,你好无聊!好无趣!人家感性的一句话,被你做如此枯燥的分析,怪不得你写不出惊世骇俗的东西呢。哈哈。就到这里吧,不能再跟它较劲了。

好不容易写了这么多,总得画个句号才能扯乎吧。老实说,我觉得小说开头那段话就是一个女人的梦呓,虚无缥缈的流云,万万不能当真。女人都爱做梦,有人描绘出这么美的梦,正扣心弦呀,不就共鸣了嘛感动了嘛。也许这就是小说中“不真实成分”的价值?不行了,再写下去,我快怀疑自己是不是女人了。

本来要收笔的,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既然小说的某些内容不合逻辑又缺乏真实感(上一篇我怀疑过文中女孩性体验是否符合常识,这里又在质疑小说开头那段),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本小说的价值正在于这种扭曲逻辑性挑战真实感的写法和结构呢?把虚幻的想象和有实感的故事揉在一起,把抚慰内心饥渴的梦和沧桑无爱的经历撕碎后混杂在一起,丢给读者,让读者自己去辨识去对比去体会去感受?尽管我没有感受到震撼效果,但这写法的确新颖啊。

再想想呢,很多小说里都有不真实不合逻辑的部分(读起来的感觉像是沙子,通篇读下来没有沙子的小说实在不多见),是不是也可以算是这种写法呢?好像这么说也不对哈。就像都是唱歌,我跑调跟王菲跑调能是一回事吗?我一跑调那是绝对的难听,而王菲跑调保不齐就是种创造,即便算不上创造,人家那也是跑得美跑得俏,激动得粉丝上气不接下气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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