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作者的上一集跟帖的原因。如果作者在系列文章的发文顺序上沿用时间顺序就会更好了。因为前面的文章,我们都知道羽飞成了Chris 的夫人了。这里就少了一些悬念了。
个人以为上下两文并不冲突。羽西确实在两者之间做了权衡。她的决定只是:就算得不到教授也不要副总。这是一个困难的决定。
至于羽西与提琴手韵affair 我的理解是:那是一时的情不自禁。很快就给束了。我想女士们谁敢说连想都没想过呢,如果妳也想过的,为什么要指责勇敢地做过了的羽西呢。记住了:道德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来律人的。当事人没有问题,关我等何事。
脚踩两条船,谁没有过,我就有!在为一个公司尽心尽意地工作的同时,在与另一家公司洽谈待遇。选择权衡是一定的!it tells a truth: nobody owns anybody else, including spouse, The selection is in 2 ways. The marriage only makes it difficult but if a marriage is only maintained by the marriage certificate, it deserved to be broken up.